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开展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渡市镇
发布日期: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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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发【2016122

各村(居)民委员会、达竹煤电公司白腊坪煤矿:

居民健康卡是指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用于居民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存储,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跨机构、跨地域就医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的信息载体,它是集医保、新农合、医疗机构就诊、居民健康档案和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身,记录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所有医疗信息。而居民的个人信息、健康信息又是保证居民健康卡使用质量的重要基础,为了全面推进我镇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确保居民基础信息的准确性,现将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内容

(一)采集对象。本次信息采集的对象是户籍在我镇区域内的所有人口。

(二)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是否贫困人口、本人(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

二、信息采集方法

(一)导出信息。由计生办信息统计工作人员从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导出我镇所辖区域分居民小组的户籍人口,筛选出需要采集的内容,生成《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表》。

(二)入户核查和采集。各村(社区)以村(社区)主任为负责人,以计生专干为信息采集员,入户核查并采集登记居民的每项信息,要求查验对象的有效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新农合证(医保卡)等,做到社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三)本人或家属签名确认。对采集内容的准确性由本人或家属签名确认,信息核查员有得代签。

三、时间安排

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由市卫计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署,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本辖区的组织、指导、监督、验收工作,各乡镇(街道)计生办,各村(居)民小组具体实施:采取以入户调查核实为主的形式开展信息采集,采集工作从2016929日开始,20161118日完成信息提交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929—930日)。宣传动员,提高认识。各村(社区)一是要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培训信息采集员。二是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采集工作规范和信息核查口径,明确工作分工,被告包村包组责任制,确保采集信息全面、准确。三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居民健康卡的作用。

(二)集中采集阶段2016101—20161020日)。以计生办全员人口信息库PIP为基础导出信息,以村(社区)居民小组为单位,通过入户或到单位,必须依据家庭居民户口簿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信息逐人逐项进行信息采集。采集期间,要坚持边采集边核查边修改的原则,对采集到的准确信息按要求规范填写《居民健康信息采集表》,同时收回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以方便后期制卡;对核查出不属本村(社区)的人员信息,要通报给其他村(社区),共同核查修正。对举家在外务工或确实无法完全核实的个人信息,可采取电话或通知对方对身份证件(户口簿)照相后发回指定手机计生办负责人王云春处,电话:(13778318538)方式核实,对仍无法核实的人员信息,再由村(社区)信息采集人员登记造册,报镇计生办王云春处存档,适时复查录入。

(三)比对录入阶段20161021—115日)镇计生办对辖区内村(社区)及居民小组的《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表》逐人逐项验收,村(社区)信息采集员对验收合格的采集表进行签字确认,计生办人员对辖区内采集上来的信息和取得的公安、新农合信息进行比对核查,比对一致的信息录入电子表格文档,同时修正PIP基础信息,比对有误的信息再次返回各村(社区)进行复核,对于确实不能确定的信息,由镇计生办登记造册存档,以便以后复查录入。

(四)信息上报阶段2016116—1118日)镇政府分管领导、计生办负责人签字上报辖区内信息采集表和电子版采集表到区卫计局规划建设与信息股(4—1室)区卫计局将在1125日前适时抽查验收,对采集质量差的乡镇(街道)将问责,并限期重新采集。

四、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居民健康卡信息核查作为夯实基层卫生计生信息基础工作、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在核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计生办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村(社区)主要干部要亲自抓,提供人力、财力保障,打通干线。

(二)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各村(社区)要积极协调公安、医保、民政等相关部门,收集户籍等信息,将其作为居民健康卡基础信息比对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质量督查和考核。镇党委、政府适时组织督查组对信息采集核查质量进行实地抽查,并进行质量分析和评估,对工作不负责、弄虚作假的地方,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核查。本次信息核查质量将纳入对本村(社区)2016年的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责任指标进行考核。

六、导出数据存在的问题说明

1、本人身份证号码错误。2、本人姓名错误(同音不同字)或根本不是其名。3、性别错误男、女错误。4、家庭人口错乱(本不是一户人,但在一户中)。5、户籍地址错误(采集人员中不属本村<社区>居民小组人员)。6、现居住地址不正确(在外务工人员现居住地址不准确)。7、家庭人口不健全(出生人口未录入,死亡人口未注销,注:未入户人员本次不纳入信息采集对象)。8、重复人口较多(同名、同姓,出生时间都一致)。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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