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201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渡市镇
发布日期: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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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发【2016120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达府办函201622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91日至1030日,全镇集中时间统一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疫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

为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各村(社区)要切实增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职尽责,周密部署,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控制。

二、明确防控目标,突出防控重点

(一)秋季集中防控目标任务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4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的重点是: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加强布鲁氏菌病、包虫病、结核病、狂犬病、鸡新城疫、炭疽、山羊痘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畜禽圈舍和周边环境消毒灭源,切实加强边境接壤地区和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监管。

三、强化防控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一)做好集中免疫,构筑免疫屏障。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各村(社区)要突出抓好强制免疫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强制免疫效果评价,保障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加强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结核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统筹做好新城疫、猪伪狂犬、仔猪腹泻病、炭疽、犊牛副伤寒等其他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确保稳定控制。

(二)开展消毒灭源,阻断疫病传播。

在秋季集中防疫期间,按照两统一、两集中、两规范(即:统一药物、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规范技术规程、行为准则)的要求,各村(社区)要组建消毒灭源队伍,在102530日期间,对饲养场地及环境、屠宰场、交易市场特别是历史疫区(点)、毗邻地区等重点区域各开展一次集中消毒行动,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三)强化疫病监测,发布预警预报。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监测网络,组织开展畜禽主要物疫病监测、动物流行病学调查。按照四定监测模式和五结合原则,突出抓好林下养鸡、种畜禽场、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疫病监测,对监测阳性畜禽和零星散发疫情要及时、规范、果断处置,并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掌握重点疫病分布和流行状况。要定期组织对动物疫情信息和监测、流调结果、疫病风险和流行趋势研判,为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加强应急管理,化解疫情隐患。

认真贯彻《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我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小组。加强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应急储备和动态管理,确保质量,避免浪费和异常损耗。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对群众举报疫情线索,要及时查证核实、消除隐患。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根据疫情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和扑灭疫情,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五)严格执法监督,促进工作开展。

畜牧部门要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要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保障动物产品消费安全。要加强跨省引用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输入性得大动物疫病;要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加强以畜禽养殖、经营、运输、生产、加工、屠宰、贮运等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动物防疫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强化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

四、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渡市镇秋季重大动物防控领导小组。

长:刘晓明

副组长:覃

员:龚德东邹晓华李洪干

王昌华吴建军各村书记、主任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由邹晓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镇政府继续做好五个必须(必须召开工作会议,必须下发工作文件,必须下拨工作经费,必须与村签订工作责任书,必须开展工作督查),使工作部署、组织发动、经费保障、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培训。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普级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营造联防联控的良好氛围;畜牧部门要加强动物防疫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强化基层畜牧兽医站和村级防疫人员绩效考核,增强基层防疫人员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三)强化督查指导。

镇政府组成工作组深入村社、养殖场等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要责令整改,并跟踪问责。通报落实情况;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引起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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