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委发〔2026〕3号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制度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制定《虎让乡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森林防灭火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消防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消防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结合达川区区委、区政府关于森林(草原)消防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规定,特制定虎让乡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森林防灭火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森林消防安全战略,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味着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森林消防安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管好分管工作的同时,要履行好安全工作职责,共同承担森林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三、组织机构
虎让乡森林防扑灭火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牟 鹏 党委书记
刘 丹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邓 见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先星 党委副书记
伍方泽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黎海洪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蒋刚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朱红霞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张轩铭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张 迁 应急办负责人
刘入源 党政办负责人
刘忠权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梁小东 财政所所长
牟 亮 堡子派出所所长
桂成剑 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邹品强 堡子林业站站长
陈 志 虎让乡中心校校长
扑灭火队员:由乡森林扑灭火应急分队30人及村干部和村义务扑火队(7支)组成。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职责。及时研究森林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并作出决策部署;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森林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督促全镇护林员认真履行森林林场安全管理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森林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发生森林消防安全火灾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应急办职责。应急办认真履行监管督导职责,对各部门、企业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限期整改。
(三)林业站职责。林业站成员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本行业、本领域森林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森林护林员职责。森林护林员要切实履行森林林场安全管理监管责任,经常到林场巡查安全状况,认真排查林场安全隐患,发现隐患能排除的,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单位领导,把防止事故发生当成自己中心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履职尽责。建立健全森林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工作例会、安全检查、约谈警示、谈心对话、常态督查等制度,加强森林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认真履行。
(二)增强监管能力。加强森林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森林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森林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增强森林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加强护林安全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森林消防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三)强化目标管理。将森林消防安全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严格考核,森林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职尽责,发生森林消防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范围内发生森林安全事故,经查实尽职尽责的,或因完全由第三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发生森林消防安全事故的,不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