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高效有序做好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冬春救助是对受灾群众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抓实抓细冬春期间救灾救助各项工作,扎实推动冬春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摸底排查,精准实施救助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全面摸排房屋倒损户、家中过水受淹户、过渡安置户、家庭财产严重损失户、农作物受灾户、受灾特殊困难群体等人员底数,全面覆盖洪涝、风雹、干旱、地质等各灾种,及时将因灾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各类受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纳尽纳、应救尽救,严禁将财政供养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对象,同时上报确定的需救助人口数不得超过“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中填报的受灾人口总量。确定救助对象后,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区定”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救助对象评议、公示等工作,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细化救助标准,重点救助帮扶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对受灾困难 群众针对性进行分档救助,切实提升救助精细水平,重点关注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给予特殊关照和重点救助,并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和低保、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机制的有序衔接。
四、把握时间节点,提高工作质效
冬春救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一定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一卡通”系统中的户报、村评工作,并于2025年10月25日前完成需救助对象的确定和系统录入工作;镇政府采取抽查、比对等方式对所属村(社区)的户报、村评等环节加大审查把关力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