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补贴发放给重点群体,由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统一申报。
一、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范围
(一)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质的单位。
(二)登记注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三)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未被划分为大型企业或未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大型企业。
二、重点群体范围
(一)2025届高校毕业生和2023届、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2023年、2024年毕业时未就业,且本次就业前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2025年实现就业,且本次就业前在我省已办理失业登记连续6个月以上的人员。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监测对象的人员。
三、补贴条件、标准
(一)补贴条件。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每月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金额之和的25%,从企业2025年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开始起算,按照实际缴纳月数计算,同一人员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12个月。
四、0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扩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附件2);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证明(按人员类型分别提供);
5.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附明细);
6.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凭证;
7.社保卡复印件。
五、后续补贴申请
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发放,所在企业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为相关人员提出首次补贴申请的,最晚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为其提出后续补贴申请。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8-8036128;
申请地址:达川区政务中心15楼12号办公室(达川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