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商务局关于征求《促进商贸领域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十条措施》的意见函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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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巩固和提振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实施首店经济激励。对在达川区开设川东北首店的招引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激励;在达川区开设四川首店的招引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激励;在达川区开设西南及以上级别首店的招引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激励。

  (二)支持消费新场景建设。鼓励商业与公园绿地、废旧工业园区、小镇村落融合发展,支持通过数字化赋能、多业态融合、特色文化注入等方式,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消费新场景。对年度实际投资额达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运营主体,且年度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招引新能源汽车品牌。对年度新招引入驻达川区商贸物流园的新能源汽车4S店,新能源汽车品牌落地建设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年度新能源品牌汽车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经厂方验收合格并正式取得一级新能源汽车授权的经销商,给予经营主体企业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做强二手车销售。支持在我区注册的二手车销售企业加力扩围促进汽车销售并申请二手车信息备案,年度二手车车辆销售量达500台以上且二手车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按销售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支持培育电商发展。对在区内注册的电商企业、MCN机构等法人主体,实现线上销售体系的完整覆盖且年度线上销售额超500万元的,按1%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对新农人、直播达人以及在区内注册并建成完整线上销售体系的电商企业,年度销售本地农副产品达200万元以上的,按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参展商给予奖励

  (不含“川行天下”活动参展商),参加区内、市内、省内、国内以及国外展会活动的企业,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3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发展扩大,对首次出口且当年度出口总额达2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支持商贸企业经营增长。对当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以上的批发和零售商贸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商贸个体,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住宿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销售额达6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含跨境电商)扩大进出口规模,按照当年度进出口总额的1.6‰给予激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八)鼓励企业升规入统。对企业当年销售额达到入统标准,且实现升规入统的月度入库企业给予7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度入库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个体入库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实现主辅分离入库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体育赛事领域发展。协会或企业承办市、省、国家级赛事,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发放政府消费券。围绕餐饮、住宿、汽车、家电等消费领域发放300万元“达川好礼”消费券。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1231日。所需资金从区级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奖补资金申领及发放程序由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具体申报细则另文下发。本政策实施前已有的激励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同类政策可以叠加享受。本《通知》涉及的一切奖励措施的解释权归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升政策科学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1738185446@qq.com)、电话(0818-7233309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吸纳合理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

  达州市达川区商务局

  202512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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