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长达川区石桥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立项文件有效期的批复
达川发改固审〔2025〕100号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延长达川区石桥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立项文件有效期的请示》(达石府〔2025〕522号)收悉。达川区石桥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经我局批复项目建议书(达川发改固审〔2021〕19号),由于规划、拆迁等多方面原因导致项目未在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为继续推进此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早日建成该项目,经研究,同意将此项目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我局达川发改固审〔2021〕19号文件批复的其他事项不变。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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