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司法局召开专题学法会议,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四川省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
学习会就贯彻落实该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深刻领会《办法》精髓,明确意义、原则与主体。《办法》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它不仅是法治四川建设的重要一环,更是推动我区法治工作规范化的有力抓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要深刻把握《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核心工作原则及明确的监督主体与对象,做到心中有数。
二、建立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强调局长和分管副局长需主动作为,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常态化的会商机制。这一机制将成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的重要桥梁,确保双方能够及时交流信息,共同研究提升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效能的方法和路径。
三、共同履职推进法治督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做好线索的收集、整理、移交和跟踪督办工作。明确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相关责任股室具体落实,确保与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紧密协同,规范高效地做好法治督察线索的移交与处理工作。
全局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凝聚监督合力,共同推动法治督察工作提质增效,为达川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