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消防救援大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涉企行政检查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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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达州市达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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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达州市达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建设工程、高层居民住宅楼、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仓库、高层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等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部令第5号)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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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达州市达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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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达州市达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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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达州市达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部令第7号)第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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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达州市达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
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六条;《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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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达州市达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开展监督检查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部令第7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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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达州市达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