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发改价费〔2025〕9号
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办养老机构社会代养服务收费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印发〈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体改〔2025〕211号)、《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就达州市达川区老年养护中心(石桥中心敬老院)社会代养老人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与可持续性相结合。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统筹考虑服务成本、财政补贴、老年人支付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二)分类分级定价。根据服务内容、护理等级、设施条件等实行差异化收费。
(三)公开透明。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二、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区老年养护中心社会代养老人基本服务收费属非营利性的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项目包括床位费、护理费、公杂费等,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二)区老年养护中心对有专护服务需求的,专护床位不得超过基本服务住养总床位的5%,具体收费由双方按照自愿的原则协商确定。
(三)区老年养护中心提供的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协议,明确设施条件、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结账时出具费用明细清单。
三、收费标准调整机制
(一)动态调整。根据物价水平、工资增长、服务成本变化等因素每三年重新核定。
(二)程序要求。调整收费标准须向价格主管部门书面申请,需经成本监审、公开听证或专家论证,并报区政府审议后实施。
四、费用管理与监督
(一)专款专用。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设施维护、人员工资和服务质量提升。
(二)定期公示。区老年养护中心应在场所显著位置及官网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监督检查。区发改、区财政、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收费行为严格监管,对擅自提价、捆绑收费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五、实施要求
(一)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有关规定重新予以核定。
(二)区民政局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分级护理标准》和《实施细则》,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区老年养护中心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服务质量,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附件:达州市达川区老年养护中心(石桥中心敬老院)社会代养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表。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
达州市达川区老年养护中心(石桥中心敬老院)
社会代养老人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计费单位:元/月 f 床 f 人
床位费 | 双人间(44平方米):320元/床 f 月 | 三人间(44平方米):240元/床 f 月 | ||
设施配置 | 实木席梦思床、双门衣柜、电视柜、电视机、床头柜、沙发、垃圾筐、 痰盂、呼叫器、冷热水设备、冬夏季床上用品 | |||
收费标准 | 一、基础(普通)护理(自理老人、自理与介助之间老人) | |||
级别 | 护理服务费 | 公杂费 | 小计 | |
| 180 | 50 | 230 | |
二、特别护理(介助、介护老人) | ||||
级别 | 护理服务费 | 公杂费 | 小计 | |
三级 | 520 | 80 | 600 | |
二级 | 620 | 90 | 710 | |
一级 | 730 | 110 | 840 | |
特级 | 930 | 140 | 1070 | |
专护 | 双方协商 | |||
服务内容 | (一)普通护理:负责清扫房间、整理;室内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定期换洗床上用品;外衣每星期换洗一次,每次四件,夏季每星期换洗二次,每次二件(自费住养人员根据个人需求临时换洗,另收费)内衣、袜子自洗;每天开水送到房间;根据老人需求帮助代购日常生活用品;定期督促洗澡(根据个人身体情况原则上每星期换洗一次)、理发、修剪指甲;卫生所定期查房、定期消毒、做好防病、治病工作。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 (二)三级护理:完成普通护理的全部工作;三餐送饭到手,饭后洗碗筷;每天倒洗脸水,倒痰盂洗便盆;冬季每天换一次暖水壶;外衣、内衣每星期换洗1-2次。 (三)二级护理:做好三级护理的全部工作;每天整理床铺;协助老人洗澡;冬季每天换二次暖水壶;衣被污物,及时换洗。 (四)一级护理:做好二级护理的全部工作;每天给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后倒水;协助老人穿衣裤、鞋袜;协助大小便;定期洗头、洗澡。 (五)特级护理:做好一级护理的全部工作;掌握老人生活规律,按时放置便盆,及时擦身;按时喂水、喂饭、喂药;衣物、床上用品随脏随换;勤翻身,防褥疮, (六)专护:除做好特级护理内容外,做好临终关怀,满足亲属提出的一些力所能及的特殊要求,24小时看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