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发改价费〔2024〕14号
区实验幼儿园三里园、区南坝幼儿园、区金华学校亚云幼儿园:
为规范我区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按照市委深改办、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达市委改办发〔2024〕5号)精神,经成本测算、征求意见、部门会商和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报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将达川区三所改革试点幼儿园托大班(2-3周岁)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达川区三所改革试点幼儿园托育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区实验幼儿园三里园托育服务收费标准不超过800元/生 f 月,区南坝幼儿园托育服务收费标准不超过650元/生 f 月,区金华学校亚云幼儿园托育服务收费标准不超过550元/生 f 月。
二、收费管理
(一)实行收费公示。各改革试点幼儿园应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向家长做好宣传,并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行时间、监督(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规范收费行为。托育服务费应按月收取,不得按学期预收。幼儿入园后需退(转)园退费的,托育服务费应按月计退,不足半月按半月退费,超过半月的不退费。
(三)加强收费监管。区发改、卫健、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从2024年秋季执行,试行期两年,两年后按规定程序动态调整。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和市有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局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