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超限超载及“百吨王”货车专项 整治行动的通告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日期: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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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路基础设施,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达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决定联合开展为期三个半月的超限超载及百吨王货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56132025930,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转为常态化整治。

二、整治范围(一)全国、省、县、乡道路,重点是超限超载高发路段。(二)全矿山、水泥、砂石洗煤厂等货运源头企业。

三、整治措施

(一)对检查认定的违法超限超载和改装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即对超载超限货车、驾驶人、运输企业、源头企业进行处罚;实行四个一律,即超载车辆一律卸货,非法改装车辆一律恢复原状,违法驾驶人一律扣分罚款,严重违法一律曝光。

(二)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擅自放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行为,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拒不执行整改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货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技术参数的,2025620日前自行恢复原状的,予以批评教育,不予处罚。否则,依法从重处罚。

(四)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货车超限超载和改装行为。(举报电话:达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18-2650150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0818-2766122)特此通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

达州市达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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