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专项治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和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目标,扎实开展我区排查清理与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清理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程面向社会公开,集中清理整治半年后转为常态化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通知要求,全力抓好涉市场准入文件清理、线索案例核查整改、舆论监督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严格对标国家明确的15项重点整治情形(省上通知的附件2),全面梳理本部门本领域涉市场准入文件(现行有效的文件均需梳理填入省上通知的附件3),存在壁垒内容的要推动文件修改或废止,确保经得起各方检验。文件清理范围为现行有效的涉市场准入的政策文件,包括地方性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按照国家要求,无论文件存不存在壁垒问题,只要涉市场准入,都需登记到台账中,同时填写完整信息。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联合川内主流新闻媒体,采取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服务APP推送、在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张贴问题线索征集公告(省上通知的附件4)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此次清理整治行动的社会知晓度。
四是强化工作协同配合。按照国家和省市明确的职责分工,由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统筹,涉及市场准入事项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文件清理、线索征集、核查整改等工作,确保清理整治取得实在成效。
五是按时报送有关情况。请区级相关部门(单位)于2025年5月22日下班前,反馈涉市场准入壁垒文件清理工作台账(省上通知的附件3,盖章件和WORD版同时反馈)、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联络人名单(省上通知的附件6,填报分管同志和牵头科室负责同志);每月23日前反馈市场准入壁垒问题线索核实整改情况表(省上通知的附件5,盖章件和WORD版同时反馈)。请区级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区发改局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