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发改固审〔2025〕28号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达川区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园法治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函》(达川政法函〔2025〕3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达川区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园法治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达川区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园法治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地址:达川区百节镇白马社区企业服务中心。
三、项目业主: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百马产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右侧)进行升级改造,总面积528.89平方米,包括基础装修、智能设备、办公设施设备等。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审定概算总投资162.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5.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8万元,预备费用7.7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本级财政投资。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