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检查 频次 |
检查 对象 |
检查 内容 |
检查 依据 |
检查 时间 |
检查 方式 |
备注 |
1 |
达川区气象局 |
对全区20家加油站、3家烟花爆竹仓库、2家民爆仓库、1家充气站、1家液化气充装站全覆盖检查一次 |
全区加油站、达州市达川区文正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市达川区安通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达县供销日杂有限公司、达州市巴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达川区分公司、达州市金盾民爆服务有限公司、达州市八方能源有限公司、达州市顺华能源有限公司 |
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 4.《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上半年检查30%,11月底前达100%。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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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达川区气象局 |
每月不少于一次 |
天益广场、升华广场活动承办方 |
对施放气球活动的监督管理 |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不定期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