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检查频次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 | 管村镇人民政府 | 对全镇14家石材加工企业全覆盖检查一次。 | 达州市达川区川鑫石材厂、达川区金檀创鑫青石厂、达州市金窝窝石材厂、达州市铭瑞有限责任公司、达川区管村镇光运石材加工厂、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强盛石材厂、达川区管村镇磨子湾石材加工厂、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选平石料加工厂、达州市达川区九岭镇旭虎石材加工厂、达州市达川区九岭乡鑫顺石材加工厂、达州市达川区九岭乡宏鑫石材加工场、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鸿彤首饰加工坊、达州市达川区志强矿业有限公司、达州市兴生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矿。 | 对各石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 3《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9、《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 第二季度检查6家,第三季度检查5家,第四季度检查6家。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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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村镇人民政府 | 对全镇7家养殖业全覆盖检查一次
| 达州市达川区罗碧肉牛养殖场、达州市晟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达州市鼎泰红岩子养猪场、达州市达川区荣祥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嘉瑞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市鑫必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达州市蜀人养殖专业合作社。
| 对各养殖行业安全及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 3、《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9、《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 第二季度检查3家,第三季度检查2家,第四季度检查2家。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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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村镇人民政府 | 对全镇20家烟花爆竹门市全覆盖检查一次 | 达川区管村镇黄传琴烟花爆竹门市、达川区管村镇永发烟花爆竹门市、达川区管村镇灿雨烟花爆竹门市、达川区管村镇孙洪柏烟花爆竹门市、达州市达川区以军烟花爆竹经营门市、达州市达川区刘家万烟花爆竹经营门市、达州市达川区覃丽萍烟花爆竹经营门市、达州市达川区张慧烟花爆竹经营门市、达州市达川区莫绍洪烟花爆竹经营门市、达州市达川区张秀秀烟花爆竹经营门市、达州市达川区刘春霞烟花爆竹经营门市、达州市达川区王金菊烟花爆竹经营部、达州市达川区向猛烟花爆竹经营部、达川区管村镇张鑫副食店、达川区管村镇李明明烟花爆竹经营部、达州市达川区庞绪儿食品经营部、达川区管村镇宏源烟花爆竹门市、达川区管村镇孙洪英烟花爆竹门市、达州市达川区唐成克烟花爆竹经营门市、达州市达川区赵有兵烟花爆竹经营部。 | 对各烟花爆竹门市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六条。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 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二款。 | 第二季度检查5家,第三季度检查10家,第四季度检查5家。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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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村镇人民政府 | 对全镇3家生活超市全覆盖检查一次。 | 达川区管村镇银丰生活超市、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万家鸿超市、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好百姓生活超市。 | 对各超市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的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二条《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九条。 4、《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第二季度检查1家,第三季度检查1家,第四季查1家。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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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5 5 5 | 管村镇人民政府 | 对全镇1家水泥厂、1家页岩砖厂、1家电子厂全覆盖检查一次。 | 四川平昌县百坚水泥有限公司、达州市达川区金檀页岩砖厂、四川多得利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对各厂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 3、《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
| 第二季度检查1家,第三季度检查1家,第四季度检查1家。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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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 管村镇人民政府 | 对全镇2家水箱厂、张凤娥(鞋厂)、1家木材经营部全覆盖检查一次。 | 达州市达川区健宏水箱加工厂、达川区管村镇鑫宏水箱厂、达州市达川区金檀镇陆陆木业经营部全覆盖检查一次。 | 对各厂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 3、《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
| 第二季度检查2家,第三季度检查1家,第四季度检查2家。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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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管村镇人民政府 | 对全镇3家加油站、2家燃气站全覆盖检查一次。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达州石油分公司管村镇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达州销售分公司金窝加油站、达州市达川区宏凯利加油站、达州市金尚天然气有限公司、达州市达川区昌泰燃气有限公司. | 对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 3、《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
| 第二季度检查3家,第三季度检查5家,第四季度检查3家。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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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管村镇人民政府 | 对全镇1家养老机构全覆盖检查一次。 | 达州市达川区管村中心敬老院。 | 对其消防安全的检查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第二季度检查1家,第三季度检查1家,第四季度检查1家。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