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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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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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5大动控工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等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切实维护畜牧业养殖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决定2025年3月1日至4月30日、9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全镇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提高责任意识

当前,全镇面临病原污染面广、基础免疫不平衡、基层防疫力量薄弱、基础防控设施落后、疫病输入风险高等不利条件,加之周边地区布病形势有所抬头,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村(社区)要深刻认清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主动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二、明确防控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严防非洲猪瘟疫情反弹,确保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确保全面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强化防控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一)落实综合防控,严防非洲猪瘟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健全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体系,扎实开展“大消毒、大宣传、大培训”活动,持续做好疫情排查、泔水禁喂、调运监管、屠宰监管等各环节防控工作。

(二)坚持综合施策,推进布病净化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达州市达川区牛羊布病净化方案》(达川动防指办〔2024〕13号)要求,落实监测摸底、分类管理、无害化处理、调运监管等净化措施,建立健全档案记录,确保2027年底实现全区牛羊布病净化。

(三)做好集中免疫,夯实免疫屏障

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强制免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效果导向,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应免尽免。提升散养畜禽免疫密度,尤其是散养家禽免疫密度,严格执行规模养殖场按程序规范免疫,散养畜禽实施春、秋集中普免,常年补免,确保强制免疫密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工作督促、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强制免疫质量。

(四)开展消毒灭源,阻断疫病传播

在春、秋集中防疫期间,按照“两统一、两集中、两规范”(统一药物、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规范技术规程、行为准则)的要求,各村(社区)要组建消毒灭源队伍,在4月20日-30日、10月20日-31日期间,对饲养场地及环境、屠宰场、交易市场,特别是历史疫点等重点区域开展一次集中消毒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各地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业主落实消毒灭源主体责任,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五)强化疫病监测,发布预警预报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按照区动物疫病定点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畜禽主要疫病监测、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区农业农村局将及时检测、公布各乡镇免疫抗体水平,定期对动物疫情信息和监测、流调结果进行分析、评估,科学研判疫病风险和流行趋势,为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六)严格执法监督,规范经营行为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畜禽调运监管,严防外疫传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加强对畜禽养殖、经营、运输、加工、屠宰、储存等各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等动物防疫违法行为。

(七)加强应急管理,确保有备无患

镇级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应急队伍,强化应急物资和应急技术储备,保障应急所需。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根据疫情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和扑灭疫情,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四、加强宣传引导,优化防疫机制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先打后补”工作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积极参与,加强对“先打后补”养殖场的日常监督和免疫抗体监测,督促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构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新的运行机制。指导养殖企业完善防疫设施和防疫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场和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创建,以点带面,促进全镇动物疫病净化。在2024年试点、试用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无纸化防疫,各村(社区)要加强“智慧动防”信息化平台的推广、使用,督促、指导养殖业主、村级防疫员正确使用、及时更新,提升防疫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五、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工作部署到位、组织发动到位。落实业主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二)强化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

各村(社区)要加强动物防疫人员、养殖从业人员业务技术培训,提升防疫能力。切实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确保人员防护、消毒免疫和应急处置所需。强化防疫人员的配备,保证基层专职防疫人员专人专责,同时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提供必需的工作环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及时调运强制免疫疫苗,组织采购兽用狂犬病疫苗和应急物资,确保及时供应到位。

(三)强化督查指导

各村(社区)要深入村社、养殖场等加强对春、秋防工作的督导,发现问题要责令整改,并跟踪问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培训,及时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指导、调评,并及时反馈。镇政府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督导内容,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引起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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