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征集的公告
来源:达川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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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切实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达川区司法局决定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整治行动,欢迎社会各界提供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31日。

  二、专项监督重点

  (一)行政检查方面

  1.无主体资格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主要包括: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议事协调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中介机构等组织具体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行政检查等问题。

  2.检查事项无依据的问题。主要包括:行政检查事项未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实施;实施未经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等问题。

  3.逐利检查的问题。主要包括:接受被检查企业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

  4.随意性检查、不规范检查的问题。主要包括:无法定依据,将入企检查作为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前提条件;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随意进入企业开展检查;实施行政检查时,未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在“企业勿扰日”(每月1-22实施检查等问题(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专项检查行动等检查除外)。

  5.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主要包括:不同的行政部门没有进行有效统筹协调,对同一企业频繁开展各类检查的问题;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实施检查等问题。

  (二)行政处罚方面

  6.处罚依据适用错误的问题。主要包括:在涉企行政处罚时出现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7.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问题。主要包括:未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随意确定处罚额度,同案不同罚、小过重罚、大过轻罚

  8.办案过程中企业权利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包括:未按规定保障企业的陈述、申辩权,或未依法告知企业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执法单位内部监督不到位,对企业投诉未及时处理、反馈等问题。

  9.违规执法的问题。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法变更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实施主体、对象范围、行为种类或者罚款幅度;违规代收罚款或代收罚款不入账等问题。

  10.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钓鱼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

  (三)行政强制方面

  11.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的问题。主要包括:对企业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的事实依据不充分、未达到法定情形的问题;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未按规定制作查封、扣押清单;在解除行政强制时未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扣押的产品、设备等财物,未妥善保管,出现财物损坏、丢失;该依法拍卖处理的没有依规操作等问题。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相关问题线索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达川区司法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组织专人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理

  来信来访地址:达川区巴国大道333号;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207

  联系电话:0818-5139662

  电子邮箱:dcqsfjjdg@163.com

                                                                                                      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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