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发改固审〔2025〕17号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达川农〔2025〕50号)收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四川)项目代码:2503-511703-04-01-174403。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双庙蔬菜现代农业园内)。
三、项目业主: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对达川区双庙镇蔬菜现代农业园区1000余亩15年以上的钢架大棚进行改造提升建设,连栋塑料大棚改造提升面积为666667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风机1875台、湿帘22500平方米、PEP膜面1436560平方米、外遮阳604850平方米、照明灯4200套、补光灯4200套、倒挂微喷头35150个、支撑钢架882吨、φ25-PE塑料管213125米、φ32-PE塑料管12528米、Φ32塑料阀门2625个。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63.8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1450万元,企业自筹3613.80万元。
六、建设工期:22个月。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