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月江街道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自治、德治、法治作用,在“三治融合”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自治为基。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主心骨”作用,压紧压实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及各村(社区)网格员责任,在文明城市创建、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发挥群众“主人翁”作用,统筹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及应急抢险队员力量,鼓励他们在防汛救灾、道路交通、义务植树、平安夜巡等工作中发挥自身作用。多方协同之下,基层自治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法治为本。注重提升法治意识,组织干部群众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内容。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鼓励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取得执法资质。积极推动司法便民,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基层治理、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方面的作用。多措并举之下,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观念逐渐融入到党员群众心中。
德治为先。注重德治作用的发挥,完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组织,健全共同参与协商解决问题工作机制。全面营造德治浓厚氛围,推动各村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定期评选“达川好人”、”“五好一新”“宜美庭院”“宜美人家”“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全面推行移风易俗,对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进行整治。多管齐下之下,文明新风逐渐成为新常态。
下一步,明月江街道将在“如何推动自治、德治、法治更加深度融合”方面积极探索,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基层治理能力新路子,全面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