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大户补贴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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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介绍:2015年起,将原来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称为种粮大户补贴

资金来源:国家相关专项补贴资金

补贴作物:水稻、玉米、小麦。

补贴对象在达川区承包或租种土地,集中种植补贴作物30亩以上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补贴标准:按照上级下达补贴资金和补助补贴标准执行。种粮大户补贴实行当年申报次年补助的办法兑现。

具体要求种粮大户享受种粮补贴政策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达川区境内当年种植水稻、玉米、小麦累计达到30亩粮食种植者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面积。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二是种粮大户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签有书面租种合同;种粮大户捡种耕地,必须有经村委会签章、捡种土地农户签字(或3名以上社员代表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国有农场、科研院所、村集体等单位没有发包的耕地不得纳入补贴范围。三是种粮大户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档案、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池(桶)和档案以及产品收储记录,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要求。四是种植粮食作物须符合当地的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种植;做到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销售产品等。五是能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并享有产品处置权。六是按规定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补贴,未申报的不得予以补贴。
      申报方式:由种植者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达州一卡通”申报,资金通过达州市惠农“一卡通”资格审批发放系统(金保网)进行社保卡现金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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