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对于营造调解工作良好氛围,推进调解制度改革发展,提升调解工作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
《人民调解》杂志由司法部主管,是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会刊,是司法部指导、宣传调解工作的主阵地主渠道,是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反映调解动态、交流调解经验、激发调解士气的重要平台,是团结、发动、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载体。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人民调解》杂志在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践、提升人民调解员理论业务能力、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积极发掘总结当地调解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亮点、成效,宣传培树好经验、好典型;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做好调解宣传工作,激发基层调解宣传工作热情。
二、加强宣传,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需巩固《人民调解》杂志宣传阵地建设,夯实并不断扩大《人民调解》杂志覆盖面。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认真做好《人民调解》杂志征订工作。要通过组织征订,将《人民调解》杂志覆盖到各村(社区)、乡镇(街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中心、调解工作室等。将《人民调解》推介到各有关党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使他们了解人民调解工作,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将《人民调解》杂志作为加强调解员队伍培训的学习资料、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交流材料,进一步扩大杂志地域和读者覆盖面。要力争做到有人民调解组织的地方不留空白点,不断扩大《人民调解》杂志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压实责任,认真完成《人民调解》杂志征订任务
1.村(社区)级调委会(含企事业调委会)至少订阅一份《人民调解》杂志;乡镇(街道)调委会至少订阅两份《人民调解》杂志;各司法所至少订阅一份《人民调解》杂志。(详见附件)
2.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本辖区内《人民调解》杂志征订统计工作,于2024年12月27日前由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统一到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法治促进股办理征订手续。
3.《人民调解》杂志为月刊,单价7元,全年84.00元。
联系人:蒲善国联系电话:0818-5123998
附件: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杂志征订数量分配表
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