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
来源: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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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府发202480

各村(社区):

现将《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2024820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促进制度执行公平公正,根据达川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民202472)部署要求,结合大堰镇社会救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及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等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持续整治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坚决纠治社会救助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二、整治重点

(一)持续整治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为重点,全面清理在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违反政策原则,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明显有失公平,将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违规纳入低保范围的问题,开展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整治。

整治措施

1.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川民发〔201544号)的要求,核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及时更新备案台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2.核查低保档案资料,查验申报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审核确认流程是否规范、公示公开是否到位等情况。

3.结合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投诉举报相关线索,核查在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规纳入问题。

责任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202410

(二)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政策保”问题

征地拆迁失地农民、破产企业职工等特定人群为重点,未经审核确认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整体纳入低保范围,开展社会救助政策保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措施

1.全面核查低保档案,排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核确认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整体纳入低保的情况。

2.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对家庭生活状况、财产状况明显好转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退出

3.结合投诉举报相关线索,重点核查不符合低保条件、未经审核确认程序纳入的情况。

责任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202410

(三)坚决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重点整治在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违反纪律规定,吃拿卡要、贪占截留救助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整治措施

1.全面排查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是否履行申请受理、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公示公开等程序。

2.全面排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在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是否违规向群众索要财物,是否违规持有低保对象领取低保金的卡折等情况。

3.结合投诉举报相关线索,核查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202410

、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21日前)。各村(社区)按照整治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集中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810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清理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对低保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公示、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备案、投诉举报信访等问题进行摸排自查,发现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并及时纠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三)重点督导阶段(9月—10月)。根据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组织力量开展实地督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场督办,帮助基层解决困难。

(四)全面总结阶段(10月)。对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形成长效。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书面报告整治工作情况。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牵头负责、靠前指挥,专班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具体负责,真正把问题找准、摸实、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本地社会救助工作实际,把握重点任务,找准关键点位聚焦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序进度和要求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说立行、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确保发现问题如期清零。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地要加强委、镇民政沟通及时报告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按规定移交镇委。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社会救助领域的特殊政策以及追责问责的特殊规定,推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因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或信息核对障碍、救助对象失信等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已经履职尽责且能够及时纠正的,依法依规不予问责或免于问责,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整治工作有关情况,每月25日前(第一次报送时间为825日前)向镇民政报送有关统计表(附件2、附件3、附件4),重大情况即时报送。

(四)坚持稳妥有序要认真研究低保制度政策文件,准确把握政策原则,规范有序开展低保审核确认工作。要统筹好基本生活兜底保障、低保扩围增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整治等工作,既要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又要强化纪律监督约束。要保持兜底保障的政治定力,正确认识和对待专项整治,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守牢低保基本盘,绝不能以专项整治为由搞一刀切,更不能把正常的动态管理和人员进退,与违反纪律混为一谈。要把握好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的界定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分析判断,突出分类处置。要坚定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不发生大规模信访底线三条底线,实事求是、审慎稳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救助领域大局稳定。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以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为契机,广泛宣传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在提高政策知晓度的同时,也让群众感受到今年与往年不一样,提高群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用群众的现实获得感检验专项整治和为民办实事的成效。要畅通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查处问题线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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