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庙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双庙镇
发布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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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府2024171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现将《双庙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20241017日               

双庙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烟花爆竹领域各类事故风险。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力整治消除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审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不断提高烟花爆竹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

  二、整治时间

       20241012-2025128

  三、工作任务

  对2022年以来零售经营许可审批情况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周边安全间距是否满足要求、经营业主是否依法取证、是否存在上宅下店前店后宅、销售的烟花爆竹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超规划控制数量审批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在禁燃禁放区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门店(点)等情况,依法取缔不符合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烟花爆竹零售门店(点)。并对辖区所有零售门店点)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重点整治零售门店(点)销售的烟花爆竹来源是否合法、是否超许可范围储存等情况,查处零售门店(点)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排查农贸市场、小超市、小商品市场摆设摊位等场所区域,对无证经营、许可证超期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依法没收非法经营货物,倒查各环节非法经营货物来源和流向是否合法合规,全链条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违法违规的行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全力排查辖区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窝点,重点排查养殖场、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行政交界等场所区域,一经查实,严厉依法打击,同时上报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倒查机制,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场所,倒查原材料的来源,彻底切断非法行为源头。

  四、实施方式及时间安排

  从20241012日至2025128日,分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20日前)。

  各村(社区)及镇级相关部门大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认真分析本辖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制定检查及管理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措施。

  (二)自查自改阶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

  烟花爆竹业主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纠,建立自查问题隐患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三)专项督查阶段(12月1日至2025年1月28日)。

  镇应急办、镇派出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系统整治工作,全面排查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门店(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予以处理确保烟花爆竹旺季安全和总体安全形势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整治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落实,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要严格执法检查程序,规范检查文书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要加强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落实整改。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烟花爆竹业主严肃处理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动员人民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定期调度专项行动进展,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切实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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