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府发〔2024〕276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自即日起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经研究决定,现将《管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管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系统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部署
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成立达川区管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政江 管村镇镇长
副组长:周 敏 管村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陈小刚 管村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 洪 管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段 韦 管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方 英 管村镇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吴桂洪 管村镇中心供销合作社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
二、工作责任分工
(一)管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实、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周边安全间距是否满足要求、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从业人员是否依法取证、是否超设计计量储存、是否超许可范围储存、是否违规向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将仓库租用他人经营、是否向无证零售门店(点)销售烟花爆竹等情况。对全镇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门店(点)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制度是否健全、手续是否合法进行全面整治。
(二)管村派出所:负责整治批发企业向无证零售门店(点)配送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禁止燃放区域内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办理非法生产、买卖、储存、邮寄烟花爆竹的治安、刑事案件,组织销毁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
(三)管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整治全镇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门店(点)是否有药量尺寸明显超标产品、是否存在加装隔板垫板的“假大空”烟花产品、是否超许可范围储存、是否储存非法贴牌冒牌等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配合相关单位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四)管村镇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查处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驾驶员和押运员无证上岗、超量超载运输、中途转运等违法行为。
(五)管村镇中心供销合作社: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的日常监管及业务指导,配合镇政府做好烟花爆竹领域的系统治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从2024年10月12日至2025年1月28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
1.企业自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部门检查。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3.联合执法。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2025年1月28日)
1.对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