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府发〔2024〕56号
各村(社区)、乡级相关单位 :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有序进行,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达川医保发〔2024〕14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重点人员医保信息系统身份标识工作的函》(达川医保函〔2024〕104号),现就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目标
全乡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做到应保尽保。其中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已稳定脱贫人口等困难人员,参保率必须达到100%。
二、参保范围
(一)具有虎让乡户籍,未纳入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在我乡投资、经商、务工、居住、上学且未在虎让乡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未参加达川区职工医保的非虎让乡户籍人员: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已在本行政区域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保。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不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三、筹资及资助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模式,标准为107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均财政补助为670元。
对具有本乡户籍的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个人不缴纳。
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资助标准为300元/人/年,个人缴纳100元/人/年。
城乡居民同时具备上述两类及以上身份的,按照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的顺序,就高享受一项资助。
四、筹资及待遇享受时间
(一)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办理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规范待遇享受等待期设置,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对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2025年居民医保的人员,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参加2025年居民医保的人员,从缴费之日起享受2025年城乡居民圆时保障待遇。因复员退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特殊原因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的,按照《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达市府办〔2019〕42号)相关规定执行。对新增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人员,参保缴费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达市医保发〔2022〕33号)相关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居民参保个人缴纳400元,从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三)凡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待遇享受时间为2025年1月1日零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
五、参保办理
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父母双方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及儿童可单独列户参保。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乡(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等线上缴费形式办理参保缴费。
六、缴费方式
(一)银行代收。通过天府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中、农、工、建等银行手机APP相应模块缴费,详询各银行服务热线。
(二)电子税务局缴费。关注并进入“达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查询缴费一社保缴费”,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三)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一支付一城市服务一四川社保缴纳一城乡居民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四)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一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五)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及乡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工作,确保辖区内城乡居民全民参保。乡便民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强化组织实施、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落实、管理服务工作;区税务局要便民高效抓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征收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乡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乡便民服务中心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利用大喇叭、宣传海报、宣传折页、横幅标语、网络、短信、等多种途径,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升群众参保政策知晓度和参保积极性。要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妥善回应公众关切,重点做好困难人群资助参保政策宣传,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问责。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纳入村(社区)、乡级相关部门2025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领导重视、目标任务完成好的村(社区)在全乡通报表扬;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村(社区)在全乡通报批评并扣减目标绩效考核分。扎实开展医保基金征收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截留、挪用、贪污、乱收医保基金,瞒报、少报参保人数,伪造原始参保材料或提供虚假参保证明等行为,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