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发〔2024〕53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区应急局关于危险化学品暨烟花爆竹执法“微腐败”专项整治部署要求,聚焦执法“微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执法队伍,深入推进烟花爆竹执法“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高位部署,精心谋划,切实形成“微腐败”整治高压震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成立危险化学品暨烟花爆竹执法“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并明确其职能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岳镇危险化学品暨烟花爆竹执法“微腐败”工作专班
组 长:杨 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大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汪新桥 党委委员
曹中均 副镇长
邓 立 纪委副书记
李金恒 纪检委员
吴 昊 纪检委员
唐 毅 纪检委员
各村(社区)纪检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政府纪委副书记办公室,由纪委副书记邓立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事务。
二、专班职能职责
(一)督查监察烟花爆竹执法“微腐败”,督促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进度。始终将执法领域腐败风险点作为防执法“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谋划研究,切实找准问题短板,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专班工作小组要通过实地走访、现场督导等方式收集执法“微腐败”问题线索,详细了解执法中隐藏的各类“微腐败”问题,有效遏制社会反映强烈的执法“微腐败”问题,切实做到对消防“微腐败”行为“零容忍”。
(三)持续开展督导检查,为期两个月不断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暨烟花爆竹执法“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面促进执法队伍廉洁规范,大力提升我镇人民群众对执法的满意程度,牢固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