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我区消费市场稳定增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拟开展购房送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现征集参与购房送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核销企业,公告如下:
一、征集类别
汽车、家电、家居、商超、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成品油、城区农贸市场等九类消费领域市场销售主体。
二、报名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在达川区内的市场主体,并在区内正常经营。成品油类市场销售主体2023年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汽车、家电、家居、商超类市场销售主体2023年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餐饮、住宿类市场销售主体2023年销售额不低于200万元;美容、美发经营主体2023年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已纳入数字统筹化平台建设的6家城区农贸市场内的销售主体。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需积极配合消费券发放平台和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审计和清算工作,并能够提供消费券核销财务明细等资料;近3年参与过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的企业,在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虚标价格、以次充好、虚假交易,不接受预存和充值;
(四)消费者使用购房补贴电子消费券购物时,商家必须提供税务发票,针对家电、家居家装等类别商家需采集保存产品送货、安装等水印图片。
1.发票名称必须是申领购房补贴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
2.发票项目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信息填写与购买商品一致,并详细规范填写;
3.发票备注消费者联系电话、送货安装地址(详细到房屋门牌号)。
三、报名方式
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销售主体积极报名,销售主体对填报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报名电子表格请于12月9日17:00前将参与企业名单报达川区商务局,联系方式:潘欢,联系电话:0818-7233312,电子邮箱1691949350@qq.com。
附件:达州市达川区商务局关于征集参与购房送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企业的公告.pdf
达州市达川区商务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