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府发〔2024〕156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稳定辖区火灾形势,现将《双庙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双庙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自贡“7 f 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辖区火灾形势平稳可控,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施策”的工作原则,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防范化解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稳控辖区火灾形势。全面排查多业态混合经营体、高层建筑、九小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实施“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全力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多业态混合经营体。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建筑;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含冷冻库储存)等多种功能且人员密集的建筑。
(二)高层建筑。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三)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四)生命通道。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供消防车通行、救援的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通过窗口、阳台设置的可开启的封闭金属栅栏等应急逃生通道。
(五)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不大于55公斤、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等要求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以电力驱动(助动)的非机动车(包括出厂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国家标准GB17761-2018,但改装后不符合的交通工具)
三、整治重点
(一)多业态混合经营体(高层建筑)
安全要求:明确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严格管控火源,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自行对应各行业部门〕
1.农贸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消防救援窗口应有明显标识,严禁在窗口外侧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窗口内侧不得被货架货物等堵塞。
责任部门:应急办、综治办
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
责任部门:应急办
3.进行局部改建、扩建或装修时,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
责任部门:应急办、规建办
4.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或不(难)燃材料的PVC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责任部门:应急办
5.住宿区域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责任部门:应急办、规建办
6.不得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海绵、毛毯、塑料仿真绿植、氢气球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责任部门:应急办、规建办
7.宾馆饭店、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经过消防检查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责任部门:应急办、规建办
8.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培训。
责任部门:应急办
(二)九小场所
安全要求:严格管控火源,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不在同一连通空间内设置住宿区域,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电气线路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不私拉乱接电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自行对应各行业部门〕
1.小型学校幼儿园。
2.小型医疗机构。
3.小商店。
4.小餐饮。
5.小旅店(民宿)。
6.小歌舞娱乐。
7.小网吧。
8.小美容洗浴。
9.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三)生命通道
安全要求: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自行对应各行业部门〕
1.严禁占用、堵塞、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2.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火灾时能直接向疏散方向开启。
3.严禁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
4.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5.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四)电动自行车
安全要求: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安全水平。〔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自行对应各行业部门〕
1.严禁在建筑公共门厅、电梯前室、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采取“飞线”和入户等方式充电,应当采用专用充电设施充电。
3.车库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文物保护建筑贴邻或组合建造。
4.不得采用易燃材料搭建停车棚,停车棚边界与建筑物外墙门、窗、洞口等部位,以及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6米。
5.设置在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与生产生活区应进行防火分隔,不得影响建筑内人员安全疏散。
6.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应配备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器材。
7.不得随意改装和更换与额定功率不匹配的大容量电池,不得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充电。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要立即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并录入“基层消防治理综合排查系统”(原“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排查整治系统),全面掌握场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对于因经济下行,业态更换频繁,局部停止营业的多业态混合经营体,更要底数清楚。要通过行政执法、信用惩戒、隐患曝光、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督促业主、经营主体落实隐患整改,加强自主管理。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9月至11月)。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要硬起手腕坚决查处,坚决落实管控措施。对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尤其是无人管理的,要推动明确管理责任主体,确保消防安全有人抓、有人管;对存在的先天性隐患和重大隐患问题,要上报相关部门,坚决挂牌督办。
(三)总结固化阶段(2024年12月)。建立健全多业态混合经营体等场所源头管控、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查处、群防群治、技防应用等全链条动态监管工作机制,严防问题隐患反弹。要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出台针对性的一揽子规划,解决根源性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领导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工作进展,亲自带队开展消防检查,集中约谈不放心场所的主要负责人,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班”,由镇长李宽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于竣州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中心)主任(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书记组成,下设办公室在102办公室,由李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二)严格工作措施。要紧紧围绕多业态混合经营体、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排查整治违规动火、违规拆除、违规转包分包,无证施工、冒险作业、占用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等问题隐患,加强对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地的消防安全排查,压实责任,防止管理落空。
(三)落实工作督导。每季度按照包片督导的方式带队开展暗访督查,直奔现场查问题,督促隐患整改。严格落实消防工作包保责任制,班子成员分片区带队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和教育培训。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排查整治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