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节假日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五一”前夕,达川区司法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节前安全稳定和警示教育活动。
一、“入矫第一课”明身份。4月29日,区司法局组织3月、4月新入矫的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入矫第一课”,通过“恳谈会”方式,听取社区矫正对象说矫正体会、谈生活心得、分享工作成绩,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完成社区矫正。会上,发放必读“口袋书”——《阳光归途》,督促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促进文化知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的提升。
二、法治教育明规矩。各司法所陆续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律法规教育,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保护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家讲学、以案释法等形式,讲解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危害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的行为,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违反国家安全法律的严重后果,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意识,自觉防范身边存在的安全风险。
三、对比教育明差异。“入矫第一课”上,达州监狱警官结合自身三十余年监管罪犯工作经验,以“交心换心”方式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深入交流,结合真实案例,介绍“高墙内”的监管模式,对比监狱改造和社区矫正的区别,总结社区矫正的优越性,告诫所有矫正对象要珍惜监外执行和自由的机会,约束言行,树立在刑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争取早日把自己改造成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四、公德教育明“三观”。三里坪、大树司法所开展社会公德教育,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应该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树立良好社会公德,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同时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如何进行情绪管理和人际交流,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自我情绪调节和正确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面对生活,做好人生规划,用积极向上的心态走好每一段人生路。
五、警示教育明底线。翠屏、管村、石梯、赵家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宣布训诫、警告处分决定,通报近两年因不服从监管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进一步提高学法、守法意识,时刻牢记底线思维,保持警钟长鸣,严格服从监督管理,遵守日常报告、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等规定,切勿以身试法。特别是“五一”期间要令行禁止,绝不逾越监管底线,绝不出现人机分离、不假外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