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重大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批准服务信息 | 办事指南 | 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报要求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实时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四川政务服务网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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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办理过程信息 | 事项名称、事项办理部门、办理进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及时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四川政务服务网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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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咨询监督 | 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实时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四川政务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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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财务信息 | 财务信息 |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各学校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 | 招生管理 | 学校介绍 | 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各学校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 | 学生管理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各学校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4 | 教师管理 | 教师职称评审 | 评审政策、评审通知、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评审结果、最终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石梯镇各学校 | ■政府网站 | 教师 | √ | √ | √ |
三、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出生 | 出生 | ●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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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收养、入籍等登记 | 收养 | ●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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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注销登记 | 死亡注销 | ●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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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现役注销(包含在迁出登记) | ●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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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迁移登记 | 迁出、迁入登记 | ●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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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姓名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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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性别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 | 《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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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民族成份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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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暂住登记 | ●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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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居住证申领 | ●受理部门 |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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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居住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 |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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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居住证签注 | ●受理部门 |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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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 ●受理部门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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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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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居民身份证申领 | ●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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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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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领、换领、补领 | ●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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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 ●受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梯镇派出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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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 | 监督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 《达州市达川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4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达州市达川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5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社会救助宙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办 [2021] 35 号)、《达州市达川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村公示栏 | √ | √ | √ | ||||
6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社会救助宙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办 [2021] 35 号)、《达州市达川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村公示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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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达州市达川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8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达州市达川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9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社会救助宙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办 [2021] 35 号)、《达州市达川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村公示栏 | √ | √ | √ | ||||
10 | 审批 信息 | 特困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社会救助宙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办 [2021] 35 号)、《达州市达川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村公示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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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临时救助 | 政策 | 《达州市达川区十大民生救助制度》 | 《达州市达川区十大民生救助制度》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2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达州市达川区十大民生救助制度》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3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达州市达川区十大民生救助制度》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村公示栏 | √ | √ | √ | ||||
14 | 审批 信息 | 救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达州市达川区十大民生救助制度》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村公示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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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老年人补贴依据;老年人补贴对象;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村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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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四川省“八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司法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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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四川省“八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司法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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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民调解 | 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评选表彰通知;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表彰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司法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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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律 查询 服务 |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有关人员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司法所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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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咨询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司法所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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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信息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司法所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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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石梯镇财政所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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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⑤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
2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④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石梯镇财政所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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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 |||||||||||||
对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 |||||||||||||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3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①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②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石梯镇财政所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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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4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石梯镇财政所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 √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⑤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④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 |||||||||||||
5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 | 对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 同上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石梯镇财政所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 √ | √ | √ | |||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上年末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决算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决算数,以及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八、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 | 岗位信息发布 |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 √ | |||||||
3 | 求职信息登记 |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 √ | |||||||
4 |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相关说明材料、咨询电话 | √ | √ | √ | √ | |||||||
5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 √ | |||||||
6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职业介绍 |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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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7 | 职业指导 | √ | √ | √ | √ | ||||||||
8 | 创业开业指导 | √ | √ | √ | √ | ||||||||
9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活动通知、活动时间、参与方式、相关材料、活动地址、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0 | 就业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1 | 就业登记 | 对象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 √ | |||||||
12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对象范围、证件使用注意事项、申领条件、申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证件送达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 √ | |||||||
13 | 创业服务 | 创业补贴申领 | 文件依据、政策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4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文件依据、政策对象、贷款额度、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 √ | |||||||
15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文件依据、对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6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文件依据、政策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 √ | |||||||
17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文件依据、政策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 √ | |||||||
18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文件依据、政策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 √ | |||||||
19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文件依据、政策对象、奖补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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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文件依据、对象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法、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1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文件依据、政策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咨询电话 | √ | √ | √ | √ | |||||||
22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文件依据、政策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咨询电话 | √ | √ | √ | √ | |||||||
23 |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文件依据、政策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咨询电话 | √ | √ | √ | √ | |||||||
24 |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由政府购买服务 |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 文件依据、购买项目、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条件、购买方式、提交材料、购买流程、受理地点(方式)、受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5 | 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 | 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 | 文件依据、对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九、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社会保险登记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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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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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保单位注销 | √ | √ | √ | √ | ||||||||
4 | 职工参保登记 | √ | √ | √ | √ | ||||||||
5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 | √ | √ | √ | ||||||||
6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7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 | √ | √ | √ | ||||||||
8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 | √ | √ | √ | ||||||||
9 |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 | √ | √ | √ | ||||||||
10 |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 | √ | √ | √ | ||||||||
11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2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 √ | √ | √ | √ | ||||||||
13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 √ | √ | √ | √ | ||||||||
14 |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5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6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 | √ | √ | √ | ||||||||
17 | 养老保险服务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18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 | √ | √ | √ | ||||||||
19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 √ | ||||||||
20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 √ | ||||||||
21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 √ | √ | √ | ||||||||
22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 | √ | √ | √ | ||||||||
23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 | √ | √ | √ | ||||||||
24 | 遗属待遇申领 | √ | √ | √ | √ | ||||||||
25 | 病残津贴申领 | √ | √ | √ | √ | ||||||||
26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 | √ | √ | √ | ||||||||
27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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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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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 √ | √ | √ | √ | ||||||||
30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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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养老保险服务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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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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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工伤保险服务 | 工伤事故备案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34 |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 √ | √ | √ | √ | ||||||||
35 | 变更工伤登记 | √ | √ | √ | √ | ||||||||
36 | 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 | √ | √ | √ | √ | ||||||||
37 | 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 | √ | √ | √ | √ | ||||||||
38 | 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的确认 | √ | √ | √ | √ | ||||||||
39 |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 √ | √ | √ | √ | ||||||||
40 | 异地工伤就医报告 | √ | √ | √ | √ | ||||||||
41 |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 √ | √ | √ | √ | ||||||||
42 | 工伤保险服务 |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43 | 工伤康复申请确认 | √ | √ | √ | √ | ||||||||
44 | 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 √ | √ | √ | √ | ||||||||
45 |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 | √ | √ | √ | √ | ||||||||
46 | 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 | √ | √ | √ | √ | ||||||||
47 | 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 | √ | √ | √ | √ | ||||||||
48 |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 √ | √ | √ | √ | ||||||||
49 |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 | √ | √ | √ | √ | ||||||||
50 |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 √ | √ | √ | √ | ||||||||
51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 √ | √ | √ | √ | ||||||||
52 |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 √ | √ | √ | √ | ||||||||
53 |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 | √ | √ | √ | ||||||||
54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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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 √ | √ | √ | √ | ||||||||
56 |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 √ | √ | √ | √ | ||||||||
57 | 失业保险服务 | 失业保险金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58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 √ | √ | √ | √ | ||||||||
59 |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 √ | √ | √ | √ | ||||||||
60 | 职业介绍补贴申领 | √ | √ | √ | √ | ||||||||
61 |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 | √ | √ | √ | √ | ||||||||
62 |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 | √ | √ | √ | ||||||||
63 | 价格临时补贴申领 | √ | √ | √ | √ | ||||||||
64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 √ | √ | √ | ||||||||
65 | 稳岗补贴申领 | √ | √ | √ | √ | ||||||||
66 |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 √ | √ | √ | √ | ||||||||
67 | 东部7省(市)扩大支出试点项目 | √ | √ | √ | √ | ||||||||
68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企业年金办法》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69 |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 √ | √ | √ | √ | ||||||||
70 |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 √ | √ | √ | √ | ||||||||
71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72 | 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 √ | √ | √ | √ | ||||||||
73 | 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 √ | √ | √ | √ | ||||||||
74 | 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非关键信息) | √ | √ | √ | √ | ||||||||
75 | 社会保障卡密码的修改与重置 | √ | √ | √ | √ | ||||||||
76 |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 √ | √ | √ | √ | ||||||||
77 | 社会保障卡补换、换领、换发 | √ | √ | √ | √ | ||||||||
78 | 社会保障卡注销 | √ | √ | √ | √ |
十、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法规政策 | 法律法规 | 文件名称;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获取(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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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文件 | 文件名称; | |||||||||||
3 | 重大决策 | 决策前预公开 | 决策公开制度; 意见征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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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决策会议公开 | 会议名称; | |||||||||||
5 | 决策结果公开 | 保障性住房领域方案、公示公告、通知等。 | |||||||||||
6 | 规划计划 | 中长期规划 | 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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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年度计划 | 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 | |||||||||||
8 | 建设管理 | 立项信息 |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投资金额;计划安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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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工项目清单 |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实际开工套数;年度计划基本建成套数;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 | |||||||||||
10 | 基本建成项目清单 |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竣工套数;竣工时间等。 | |||||||||||
11 | 竣工项目清单 |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竣工套数;竣工时间等。 | |||||||||||
12 | 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开工时间;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 | |||||||||||
13 | 配套管理 |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 申请受理公告;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 ||
14 | 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 | 申请受理; | |||||||||||
15 | 公租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审批 | ||||||||||||
16 |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 | ||||||||||||
17 | 配给管理 | 房源信息 | 项目名称;保障性住房类型;竣工日期;地址;住房套数;待分配套数;已分配套数;套型;面积;配租配售价格;分配日期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 ||
18 | 选房或摇号公告 | 公告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日期;正文,包括时间、地点、流程、注意事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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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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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分配结果 | 保障对象姓名;保障性住房类型;房号、面积、套型;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 | |||||||||||
20 | 办理配租配售公告 | 公告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日期;正文,包括时间、地点、流程、注意事项等。 | |||||||||||
21 | 配后管理 | 公租房资格定期审核 | 年审或定期审核家庭信息,含保障对象编号、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配租房源;套型;面积;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原因等。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2 | 自愿退出 | 原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原租购项目名称、地址、类型、套型、面积等;原享受补贴面积、标准等。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3 | 到期退出 | ||||||||||||
24 | 不符合条件的退出 | ||||||||||||
25 | 违规处罚退出 | ||||||||||||
26 | 配后管理 | 租赁补贴发放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发放金额;发放年度、月份、日期;发放方式。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7 | 租金收取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应缴租金;实收租金;未足额收取原因;租金年度、月份;收取日期;收取方式。 | |||||||||||
28 | 租金减免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保障项目名称、类型、套型、面积;原应缴租金标准、现应缴租金标准。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9 | 腾退管理 | 腾退对象;腾退日期;腾退原因;实退租金。 | |||||||||||
30 | 房屋维修 | 维修内容;维修标准;维修资金来源渠道;维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
31 | 保障性住房调整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调整前和调整后保障项目名称、类型、套型、面积等;不予调整原因。 | |||||||||||
32 | 配后管理 | 运营承接主体管理 | 单位名称;获取运营资格方式;运营承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注册资金;服务范围;监督考核情况等。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3 | 办事指南 | 申请保障 | 申请条件;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 ||
34 | 合同备案 | 合同范本;备案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等。 | |||||||||||
35 | 申请租金减免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
36 | 办事指南 | 缴纳租金 | 租金标准;缴纳方式、时限;受理(办理)机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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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保障性住房调换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方式、流程;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
38 | 自愿退出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方式、流程;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
39 | 政策解读 | 本级政策解读 | 解读主体;解读内容;解读方式;解读时间等。 | ||||||||||
40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回复情况;公开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 | ||||||||||
41 | 回应关切 | 互动回应 | 在搜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的互动回应内容。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42 | 评价结果 | 上级评价、表彰情况 | 上级对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领域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评价、通报、排名;获上级表彰情况、入围上级推广示范情况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43 | 社会评价情况 | 公众对保障性住房工作满意度评价。 |
十一、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择其一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石梯镇人民政府/石梯镇自然资源所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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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
2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村庄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石梯镇人民政府/石梯镇自然资源所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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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
3 | 规划 许可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石梯镇人民政府/石梯镇自然资源所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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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法定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 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 石梯镇人民政府/石梯镇自然资源所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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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 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部门文件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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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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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级政策解读 | ||||||||||||
4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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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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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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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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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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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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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决策部署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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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年度任务实施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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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 舆情收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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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互动回应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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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级 | ||||
1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农机购置补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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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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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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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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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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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 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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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 1.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2.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3.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4.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5.开展生态类、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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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公共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旅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旅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官方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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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 1.机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官方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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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官方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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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 |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官方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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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1.活动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官方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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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1.培训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官方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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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1.活动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官方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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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文博单位名录 |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名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官方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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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半年至少更新1次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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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半年至少更新1次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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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标准 | 安全生产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半年至少更新1次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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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大政策解读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安全生产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半年至少更新1次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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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法 行政 | 行政许可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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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处罚 | 办理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级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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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强制 | 办理行政强制的依据、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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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应急管理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两周至少更新1次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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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事故通报 | 1.事故信息:本部门接报查实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 2.事故调查报告:依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经批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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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动态信息 | 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两周至少更新1次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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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共 服务 | 政务公开目录 | 政务公开事项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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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政务公开标准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流程性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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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 同级政府审批通过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职权等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如有更新,及时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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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主要业务办事指南 | 主要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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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每年1月31日前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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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财政资金信息 | 预算、决算 “三公”经费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资金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 按中央要求时限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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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政府采购信息 | 本单位采购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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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 | 本单位的办事纪律,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的途径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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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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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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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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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标准 | 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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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大政策解读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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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备灾 管理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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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预警信息 | 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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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灾后 救助 | 灾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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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灾后 救助 | 救助审定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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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灾害 救助 |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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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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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灾后 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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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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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工作 动态 | 工作信息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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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5 | 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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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处罚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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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公共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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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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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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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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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f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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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范性文件 | f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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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f 涉及乡村振兴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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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防止返贫监测 | 监测对象认定 | f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 《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返贫人口所在行政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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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风险消除 | f 风险消除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 《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贫困退出人口所在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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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财政衔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项目 | 财政衔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 f 资金名称 | 《财政部、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收到上级下达资金60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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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年度计划 | f 年度县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或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 《财政部、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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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项目库建设 | f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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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年度计划 | f 项目名称 | 《国务院乡村振兴办、财政部关于完善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乡村振兴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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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实施 | f 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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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f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乡村振兴办、财政部关于完善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梯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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