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发改价费〔2023〕6号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育英学校:
你校《关于教育学生培养和住宿定价申请》已收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37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相关规定。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价格调查、成本监审,经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会商审核,价审会集体审议,报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就达州市达川区大堰育英学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学费:小学1300元/生·学期,初中18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500元/生·学期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均按扣除政府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向学生收取。
二、收费管理
(一)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非盈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并及时公布收费支出清单。
(二)除学费、住宿费及正常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其他费用。
(三)学生退学或转学,学校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实际情况退还学生费用。
三、收费公示
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学校须在醒目位置,公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所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等内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检查。
四、执行时间
此收费标准从2023年春季开始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和市有新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