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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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直属事业单位:

    今天,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均下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附后),市、县领导也迅速作出重要批示。为汲取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中心校学生因洪灾群死群伤的惨痛教训,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教师),制定好防汛预案,备齐防汛物资,组织好防汛工作。各校、各单位负责人和教职工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处于“备战”状态。

    二、各校、各单位尤其要注意围绕房屋安全、滑坡垮塌危及学校安全、雨天上学途中安全、住校生安全等方面做好认真细致的工作,靠水沿河和地势低洼的学校和单位,汛期必须昼夜值班,确保汛期学生及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禁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将依法严肃追究学校或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校、各单位负责人和片区督学要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近期通讯号码有变更的要立即主动报告县教育局办公室。

    四、各学校、各单位要随时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灵活地调整工作安排,严加警惕、严密防范重大灾害天气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影响,若出现突发情况,务必及时报告。

    五、各片区督学、南外镇教办要深入学校,密切关注、大力督导本地各公、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尤其是汛期安全工作。

    六、据天气预报,今晚到明天,川东北地区可能出现重大灾害天气,教育局联系各片区和学校的领导和干部职工,明日(25日)上午要及早赶赴各地与当地师生一道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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