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建设局:
通川区荷叶街251号、100号系原达县县委、县政府机关办公住宅所在地,2000年达县县委、县政府机关办公迁至南外镇后,此两院移交我局管理。在移交我局管理前,两院已有住户未办理任何手续,在底楼公共空地搭建,在屋顶修砌花台和加层搭建,我局接管后,仍有住户违规在屋顶加层搭建和在装修住房时改建、扩建阳台,在其施工过程中,我局曾多次口头和书面通知制止,但住户不听劝阻仍继续施工。屋顶加层搭建、部分屋顶花台荷载大,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其他住户反映十分强烈。为确保房屋及住户人生财产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特将此情况报告贵局,望贵局按相关法规规定处理。(附两院违规改建、扩建、加层搭建清单)
特此报告
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