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药监局机构改革实施细则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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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四川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川食药监发[2005]27号文精神,为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结合达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完善机构设置,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为保证人民饮食、用药械安全、促进达县食品、医药经济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改革总体原则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食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负总则的工作机制,优化人员结构,理顺关系;着力构建结构合理、职责清晰、配备精干、依法监管、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逐步实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机构、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
    三、改革主要内容

    1、职能调整。继续承担药品监管职责,即负责对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增加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划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保健品初审职责。

    2、在原达县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内设机构为: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监察股、药品器械监督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四、岗位职数

    1、正股级职数4名,副股级职数4名。

    2、科员职数4名。

    3、机关党的工作机构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人员定岗

    1、基本原则

    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2、基本条件

    定岗人员范围为机关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工勤人员。定岗人员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工作程序

    1、填报《四川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职位调整方案备案表》,8月9日前完成。

    2、填报《四川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国家公务员定岗备案表》和公务员定岗人员花名册,8月20日前完成。

    3、符合川委办(2000)30号文件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书面申请,8月20日前完成。

    4、编写职位说明书,8月30日前将电子文档报市局。

    5、机改工作总结,8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局。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局成立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吕洪任组长,裴荣庆、秦孝魁任副组长,乐桂锋、何长茂、余正为成员,负责机改日常工作。

    八、组织纪律

    1、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成员要积极配合,完成机改工作。

    2、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传播人事安排小道消息、不造谣中伤、打击报复;不探听或泄露有关人事安排的机密,不跑官、要官、买官、贿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ΟΟ五年八月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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