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乳腺疾病普查及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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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计生办、妇儿工委办公室、妇女联合会:

    为切实推进我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省妇儿工委、省妇联的安排部署,根据《达州市“关爱女性健康”——乳腺疾病普查及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市计生委发[2005]4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乳腺疾病普查及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乳腺疾病普查及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达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弘扬科学精神,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有效解决妇女查治乳腺疾病的要求,是为广大育龄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的具体举措。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在广大育龄妇女中普及预防乳腺疾病知识,正确传递妇身体健康知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她们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达县“关爱女性健康”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方案、发动舆论宣传、组织人员培训及调剂设备、事务协调、总结汇报等工作。

    各乡镇妇联要积极承担起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乡镇计生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依托服务站开展工作。

    三、实施步骤

    1、2005年8月起,在210国道、达开线、巴彭线等公路沿线工作基础较好、技术力量较强的乡镇进行试点,10月起在全县各地陆续展开。

    2、各乡镇开展为期5年的“关爱女性健康”免费普查、普教活动。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拓宽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空间,促进职能转变,完善优质服务,把服务站建设成为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生殖健康系列服务基地。

    四、形式及要求

    1、普查工作采取三级覆盖的办法进行,第一级由县计生委牵头,县妇儿工委和县妇联协作,结合“送健康到社区,送健康到农家”活动,广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第二级结合乡镇“三查”活动,免费为育龄妇女提供乳腺疾病普查服务。第三级开通全国免费咨询电话,适时组织全国妇外科专家针对育龄妇女的疑难病症免费会诊。

    2、针对育龄妇女乳腺疾病的检查、治疗需求,坚持知情选择和知情自愿的原则,提供治疗服务,不得变相或强行向患者推销药品。坚持宣销分离的原则,患者需要治疗时,必须有承担活动的县服务站医生开出处方,凭处方在服务站取药。

   
    3、各乡镇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广大育龄妇女参与活动,活动结束后向组委会书面汇报开展情况,对组织得力、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本次普查普教活动所需经费、设备、宣传资料,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组织协调提供,不给基层增加任何负担。

 

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达县妇女联合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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