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审河建字〔2024〕第1号
四川达州绕城西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达州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RX1合同段3#钢筋加工场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相关材料我局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达州绕城高速公路作为四川省18个地级市绕城环线之一,已纳入《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为保证达州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建设,加快项目进度,拟在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堰坝场设置3#钢筋加工场,作为达州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辅助临时工程,使用年限3年。
二、《报告》基础资料基本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合适,技术线路正确,内容全面,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和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的要求。
三、基本同意《报告》确定的工程所在河道的防洪标准。达州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RX1合同段3#钢筋加工场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3#钢筋加工场为4级临时工程,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报告》作出的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项目建设的分析结论、行洪论证与计算成果、防洪影响综合评价和对防洪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
五、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对各方面影响评价结论,建设方案基本可行。
六、你单位应认真落实专家审查意见及《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与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进行放线施工,不得随意挤占河道,严禁将施工弃土弃渣堆放在河道行洪区域内,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制定好工程日常管理制度及防汛预案,做好工程的运行、管理及安全工作。
附件:《达州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RX1合同段3#钢筋加工场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专家意见
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