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四川烽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赵固镇岩坝村现代农业发展水产基地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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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


四川烽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四川烽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赵固镇岩坝村现代农业发展水产基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四川烽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赵固镇岩坝村现代农业发展水产基地建设项目位于达州市达川区赵固镇岩坝村,主要从事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建标准养鱼池100亩、引水工程、管理房等。取水地点为磨滩河达州市达川区赵固镇谷王村朝门口(东经10717'26.2、北纬3115'59.8通过约2.0kmDN300管道自流引水至鱼池,用于水产养殖,计划年取水量8.03万立方米,养殖用水循环利用,无退水。

  二、经审核,资料齐全,基本同意《四川烽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赵固镇岩坝村现代农业发展水产基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结论。

  三、四川烽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赵固镇岩坝村现代农业发展水产基地建设项目取用磨滩河水,年取水量8.03万立方米,占磨滩河来水量比例极小,取水量稳定,取水可靠可行。

  四、同意该项目取水口选址。本项目取用磨滩河水,位于项目厂区附近,取水口布设简单,便于维护和管理,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用水无影响,取水口设置合理。

  五、项目取水单位用水量730m3/m2·a,与《四川省用水定额》(川府函〔20218号)规定池塘养殖定额相当,项目用水具有一定的节水潜力。

  六、你公司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

  (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取用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运行管理工作。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确保运行正常,实行计量取水,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每年年底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当年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企业用水的水资源税解缴工作。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接受政府监督,对水质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水污染;保护好水源,加强管理,提高原水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并实施。加大节水工作力度,充分回用生产废水,做好节水措施。

  七、若工程的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以及取退水方式等发生变化或者自取水许可批复之日起满三年建设项目未动工的,需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八、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90日前,你公司应向我局提出取水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由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九、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

  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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