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〇〇五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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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委坚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维护稳定、确保平安为重点,切实加强综治工作,始终围绕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原则和任务,不断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全力维护稳定,实现了“五无一好”(无安全事故、无刑事案件、无以权谋私、无违法违纪现象、工作、生活、治安秩序良好),保持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级模范单位标准。

    一、加大领导力度,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工作,鉴于委机关领导班子调整后的实际情况,我们及时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委主任张彦淑任组长,副主任李健任副组长,其余领导和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级级有人管、处处有人抓。我委党、政领导一班人坚持以确保一方平安为己任,想实招、定实策、办实事、见实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了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宣传发动,亲自组织实施,亲自监督检查,亲自考评验收。坚持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管和班子成员共同抓,充分发挥工会和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为保证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在仅有的资金中挤出部分作为综合治理工作的专项经费,由专人负责,专项支出。切实做到了组织、人员、经费“三到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坚持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做到把综治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奖惩。坚持一月一次分析检查,一季度一次研究部署,半年一次检查评比,一年一次总结奖惩。认真总结本单位综治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添补措施,进一步加大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确保了全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化宣传教育,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识

    我们充分利用会议、专栏、标语、印发资料和街头宣传等形式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学习、宣传。一是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学习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学习《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及各地贯彻《条例》的作法和经验。二是在南外、石桥、河市、赵家、麻柳等地利用逢场天进行街头宣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性病、艾滋病防治等科普知识。三是在交通要道、十字路口大书特书综治宣传标语,组办综治宣传专栏。四是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了颇有生机的综合治理知识竞赛。

    通过学习、宣传,从而使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了党性修养;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治意识;做到了廉洁自律、勤政为民,老老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强化目标管理,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

    年初,我委建立和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委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签定了责任书;与委机关干部、职工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各股、室、站、办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综治工作任务;明确了综治委中、内保工作和综治办公室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坚持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包一级,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同时把综治工作纳入了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处党员的重要标准之一。坚持每月对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交本人签字,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对因工作不负责、工作不落实而造成治安秩序混乱,或发生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并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感。

    四、坚持预防为主,做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常化

    我委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围绕“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做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常化,及时将一些不稳定、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综治委、综治办、安全应急联防队、义务消防队、帮教小组、调解小组、内保小组、禁黄赌毒小组等综治组织机构建设。坚持了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业务知识,制订应急方案和工作措施,做到了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坚持了领导轮流值班、机关值班、守楼护院值班和“四防”安全检查等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政治纪律,遏止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传播小道消息、搬弄是非等不正之风;强化扫除“六害”的力度,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未发生一件嫖娼、赌博、收看淫秽录相和黄色书籍、贩毒、吸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事件,进一步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反动组织的斗争。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综治工作的情况,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坚持每季度一次综治工作检查,及时做到了不安定因素和出事苗头的化解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设制了股、室、站、办和院户治安考评卡,加强了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加强综治工作的“硬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添置了防护设备,强化了防护措施。

    我委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县综治安的具体指导下,通过全方位的努力,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取得了一定成绩,确保一方平安,促进了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我委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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