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交通各单位、市海事直属分局,县属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
2006年春运工作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为期40天。今年春运的目标是: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保证运力充足,不发生旅客滞留、积压和严重超载现象;保证安全,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保证服务质量,不发生旅客投诉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不发生无照无证经营和无序竞争现象;保证文明执法,不发生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现象。要求是:满足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舒心、走得安心、走得放心,完善协调机构,搞好客流调查,安排充足运力,及时快捷运输,强化治安防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为了全面完成今年春运的各项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运期间客流物流高度集中,涉及千家万户,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优质、有序”的总体要求和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为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我局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郑钢任组长,纪检组长代全、副局长任荣、胡小倩、冉海荣、蒲文飞任副组长,刘平、蔡卫国、向道洪、廖昌进、彭安、王新、李伟、王文斌、李炜、牟川、王成平、王旭、曹春义、冉勇、毕因昌、潘光华、黄昌权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运股,牟川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权、潘建为成员,联系电话:2654759,道路运输监督投诉电话:96515,局各股室、分管领导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并实行一岗双责,局属各单位、市海事直属分局、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和措施,对春运工作要做专题部署,实行春运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春运工作组织保障体系,保证政令畅通,反应灵敏。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于元月13日前将值班安排和联系电话报局春运办。
二、科学组织,准备充分
运管所、市海事直属分局、渡管所、各运输企业要提前做好春运客源、货源调查,根据客源流量、流向、流时制定组织方案和应急方案,准备好机动运力,随时快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要视情况增开包车船或加班车船、加大班次密度,及时运送旅客;在保证干线和城乡客运的同时,注意组织好农村支线客运;要加强运力的科学调度指挥,港口、渡口、船闸部门要保证客船优先靠泊、优先过闸和客车优先过渡,确保班车、班船正班正点运行;货物运输重点保证电煤和节日物资运输;要做好车、船票的发售工作,通过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采取上门售票等形式,使广大旅客能够方便、快捷、及时地购取客票,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出行方便。
三、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确保春运安全是各级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的首要任务,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春运中发生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1、把好春运准入关,搞好源头监管。
运管所、市海事直属分局、渡管所要严格把好春运市场的车、船及驾乘人员的准入关。一是把好车船准入关,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凡技术状况不合格、消防救生设施设备配置不全、保险不齐、保额不足或者脱保的车、船一律不准投入春运。二是把好驾乘人员资格审查关,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凡证照不齐、等级不够或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员坚决不准参加春运,未参加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未签定春运安全责任书的驾驶员及所驾车辆、船舶也一律不准参加春运。三是把好车站、码头、渡口源头监管关,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五不出站”、安全例检和三品检查规定和报停报告制度,渡口、码头要严格执行签单发航制度和“十减载一禁航”等规定,运管、海事、渡管要按规定在三级以上客运站、港口、隧道、农村乡镇赶集渡运量大的渡口派驻执法人员加强现场监管,乡镇客渡船要由乡镇干部和管船员随船检查和维持秩序,查堵三品以及“三超”、“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
2、认真开展春运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春运前,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春运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市交通局印发的水陆春运安全“双十条禁令”,深入一线,加强安全检查督查,运管所要特别加强对江木路复运车辆以及其他支线车辆的安全监管,重点线路企业要落实人员进行跟车监控,强化对区乡返城车辆早上发班时间的检查;渡管、海事要强化巴河江陵至石梯段客渡船的监管,防止因公路运输分流的旅客造成船舶超载、冒险航行等;养护一段、二段要认真组织对辖区重点路段、桥梁、涵洞进行检查,及时排除路障,修复毁坏的交通设施,特别是对查出的危险路桥要及时整改,短期内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路政大队要加强公路巡查和清障工作,严格超限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
3、加强对加班车、包车、包船的管理。
春运期间,对加班车、包车、包船等,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好申报和审批关,对地点不详、人数不清、情况不明的一律不得包车、包船,对无包车预约书的,不得签发包车牌。包车、加班车线路牌,必须实行趟次签发和责任追究制,严禁把加班、包车牌交由企业自行填写,对违规发放包车(船),加班车路牌的,将从严查处。
4、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规定。
客运车辆冬季早上发班时间不得早于7:00,夜间10:00至次日早上6:00,严禁在山区三级以下道路上行驶,单日行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车辆必须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驾驶时间超过规定的驾驶员,运管所、客运站不得再安排加班、包车。
5、做好农村客运和长线客运安全管理工作。
春运前和春运期间,运管所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农村客运、高速公路客运和跨省、跨市长线车辆的监管力度和加强对业主、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各企业要派驻管理人员深入各乡镇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安装了GPS监控平台的企业和车辆,运管所要加强检查,及时纠正、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应安装GPS而未安装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
6、加强治安、消防防范,保持稳定。
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车站、码头、旅馆、油库、生产车间等要加强管理,配足配齐消防设施设备,做好节日值班和自身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火灾、盗窃、爆炸和其他意外事件发生。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尤其是改制企业、出租汽车客运及矛盾突出的水陆客运班(航)线的排查工作,及早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早发现、早化解,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体上访、停运事件,确保运输市场秩序。
四、加强市场监管,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春运期间,运管、海事、渡管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确保旅客运输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广大旅客、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加强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站点等源头的监督与管理,严禁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倒”客、“甩”客、“宰”客、倒卖车船票等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文明、规范、准确。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厉打击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对旅客和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对春运期间发生的重大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事件,我局将严肃查处。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部颁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大力开展规范化服务,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客运企业、车站、码头要对客运站和车船的卫生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座具、卧具及时换洗,保持站容站貌车容车貌和船容船貌干净整洁。要保证客运站的供水、供暖,保证卫生设备的整洁和有效使用,要在客运站增设服务人员,客运站领导要现场值班,及时帮助有困难的旅客,对夜晚有旅客滞留的客运站,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五、做好电煤运输和禽流感防控工作
春运期间,运管、路政和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电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保证电煤运输车辆优先通行,确保电煤供应稳定。要高度重视禽流感防控工作,坚持依法、科学防治的原则,及时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春运平稳顺利进行。
六、加强春运新闻宣传和统计报告工作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舆论导向作用,配合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各项政策、措施等,通报春运进展情况,报道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发放车船班次宣传资料、发布公告和公益广告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春运期间出现的各种信息和注意事项。
为及时掌握春运进度和动态,各单位要做好节日值班,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按行业归口原则,及时上报各种运输、安全报表,每旬报送一期工作简报,春运结束后要及时向局春运办报送工作总结。春运工作将纳入我局年终目标考核,进行统一检查、考评,并兑现奖惩。
附件:达县交通局2006年春运值班表
二00六年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