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公司,各施工项目部: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春节放假的通知要求,现将春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工地放假时间从元月25日起至2月13日止。
二、各施工工地从元月25日起至2月13日期间所有运输车辆一律停止运输。
三、各工地放假前必须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清除建筑垃圾。
四、各建筑工地若有排险的施工项目须施工的,向县规划和建设局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五、各公司在接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安排好工地放假的有关工作,我局将对各工地是否认真做好春节放假和值班的情况进行检查,凡不按通知要求执行的工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