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川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达川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3-03-14
点击数: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达川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用人单位履行守法诚信义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健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达川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根据各类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文件规定,各地要根据本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针对所管辖区域内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出台实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细则,有利于提高企业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重视程度,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金三制”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同时促进企业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

二、《实施细则》制定的政策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2.《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负责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评价。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三、《实施细则》出台目的

一是加强对企业分类监管,将监察执法重点放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多发和高发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利于提高监察执法针对性和效率;二是督促各类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规范用工,树立守法诚信形象,推动劳动保障法治环境建设;三是有利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系列改革精神,减少对企业的执法干扰,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行为。

四、《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5章25条。

第一章《总则》部分共5条,主要是《实施细则》制定背景、文件依据、工作原则、实施对象、实施方式。

适用对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以及在本行政辖区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公司。

第二章《评定内容与标准》部分共4条,主要是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诚信评价的主要内容:(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三)执行劳动保护及工作时间规定的情况;(四)执行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五)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六)劳务派遣单位和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七)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益的情况。

诚信评价等级划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制度,分A、B、C三个等级,A级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B级为劳动保障守法合格单位,C级为劳动保障守法失信单位。规定了评分标准,评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A级;评分在60分(含60分)—89分的,为B级;评分在59分及以下的,为C级。

第三章《评定组织与程序》部分共4条,主要是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时间、程序和结果运用,以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处理方式。

诚信评价时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评定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按照统一标准和程序进行等级评价,并在次年7月31日前完成上年度的诚信等级评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部分共10条,主要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施行分类监管的具体规定,明确了根据等级评价情况,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将评价结果与当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存储、评先树优等规定相融合,注重守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工作,并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作出组织纪律要求。

第五章《附则》部分共2条,主要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作职责及具体实施日期。

五、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吕阳伟

联系电话:0818-715801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