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促进达县教育系统后勤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一切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教育系统,保护全体师生们的身心健康,使我县教育系统后勤采购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府办[2005]11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就我县教育系统后勤采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对学校后勤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
实行集中采购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学校资金支出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学校采购环节的透明度,抑制后勤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达县教育局决定成立“达县教育系统后勤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抽调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后勤采购工作,依法建立规范的后勤采购程序和监督机制;定期听取后勤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的达县校办企业公司的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我县教育系统的后勤采购政策;审定采购目录,并报教育局批准;研究并协调处理后勤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教育系统后勤采购监督管理和执行机构的建设,实行集中采购与监督管理机构的分离
根据《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监督管理职能和采购执行职能相分离的原则,由达县教育系统后勤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监督,由达县校办企业公司执行采购。
达县教育系统后勤采购领导小组,是达县教育系统后勤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后勤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后勤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拟定后勤采购目录。同时,对各学校采购工作进行指导。
达县校办企业公司是达县教育局下属的集中采购执行机构为独立法人实体,独立从事后勤采购事宜。具体负责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受达县教育局和采购单位的委托,制定集中采购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直接组织招标活动;根据委托的权限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操作规程;接受委托并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采购;负责采购执行人员的培训,办理其他采购事务。
二、加强学校后勤采购管理,规范学校后勤采购行为
(一)严格教育系统后勤采购实施范围
1、单位范围。各学校都必须实行后勤采购制度。
2、资金范围。各学校所有资金的采购项目。
3、项目范围。按照达县教育局确定并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服务均纳入集中采购。
(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勤采购
1、各学校应于放假前两月报送所采购物清单到达县校办企业公司。
2、校办企业公司应及时组织采购,必须采购优质价廉产品,并于开学前10天内送到各学校,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3、校办企业公司必须按有关文件规定,全心全意为全县教育教学服务,确保优质价廉,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保证更换,并承担一切损失费用。
4、达县教育局经管办在审查学校后勤开支发票时,应严加审核,不符合规定,一律不予报销。
5、各学校的后勤采购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三、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后勤采购监督制约机制
针对我县教育系统后勤采购工作的实际,要逐步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管理办法,加强教育局对教育系统后勤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后勤采购工作行为,杜绝“暗箱操作”;加强对校办企业公司的考核。达县校办企业公司要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度。
同时,要建立健全以“达县教育系统后勤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为主,监察、审计、经管办等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加强监督,强化对后勤采购行为的约束,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监察、审计部门对在教育系统后勤采购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以及徇私舞弊,违规逃避集中采购等行为进行查处,经管办要对学校后勤采购开支的发票进行严加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报销。
四、加快配套措施建设,为教育系统后勤采购工作构建良好平台
(一)加强业务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面贯彻落实《达县教育系统后勤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各学校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后勤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强对后勤采购监督管理人员,校办企业公司执行人员、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尽快建立教育系统后勤采购工作的透明、优质、高效的运行机制,把达县校办企业公司建设成提供集中采购优质服务的工作平台。
(二)探索教育系统后勤采购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新路子
很多学校地处偏远、信息闭塞,以往后勤采购工作中常常买到质次价高的商品,通过“教育系统后勤集中采购中心”这一平台,为节约学校的有限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闯出一条全新的道路。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