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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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文化经营单位(户):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县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使人们过上安全愉快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文化娱乐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公共聚集场所,各文化经营单位(户)必须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务必高度警醒,绝不容许半点疏忽。要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手抓,出现问题全权负责。必须配有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

    二、详细自查,及时上报。各文化经营单位(户)春节前要进行一次详细的消防安全工作自查自纠。主要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无缺,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用电线路是否完好或老化,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决不留下任何隐患。春节前各文化经营单位(户)必须将下列材料报县文化稽查中队: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和春节期间的专职安全员姓名、联系电话。不报和责任不落实的单位(户),除一切责任事故自负外,同时按照安全责任书的有关要求严肃处理。

    三、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各文化经营单位每天务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作好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在经营期间,网吧坚决不准关门经营,其他文化娱乐场所消防通道保持畅通,并有专人巡查,县文化稽查队将不定时到每个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春节期间文体局值班电话:  2669565   2669506   2670005


达县文化体育局
二OO六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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