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朱开双、陈宗珍等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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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计生办:

    根据本人申请,乡镇计生办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我委二OO六年一月十二日行政办公会议研究,下列夫妻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同意下列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

    亭子镇群力村三组朱开双、陈宗珍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丧偶再婚有一个子女。

    亭子镇天安村三组张应建、彭守燕夫妻,系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

    亭子镇天安村二组万相军、唐学兰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江阳乡红岩村二组牟昌红、张光兰夫妻,男方系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女方初婚无子女。

    江阳乡马家咀村二组王大明、周顺琼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丧偶再婚有一个子女。

    福善镇街道张元福、万文平夫妻,男方系丧偶再婚无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

    麻柳镇西兴寺村一组吴名和、邓寿菊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丧偶再婚有一个子女。

    东兴乡宣家坡村五组张永辉、谭显珍夫妻,系三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

    东兴乡凤凰寨村一组刘章明、何发轩夫妻,系两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

    东兴乡罗家冲村七组唐大德、张明玲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丧偶再婚有一个子女。

    东兴乡脉里垭村十组孟友毅、胡大兰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    檀木镇明安寨村十组胡大发、郑兴艳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安仁乡箭楼湾村九组唐成辉、张晓燕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大树镇文昌村二组胡昌江、王英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大树镇回龙村八组周泗国、邓光英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大树镇建军村三组余烈均、周云兰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

    万家镇迎风村一组刘波、赵家英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黄庭乡石锣村十一组谢必财、刘明玉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丧偶再婚有一个子女。

    河市镇锁口村一组牟斌、周平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

    河市镇熊家村三组熊明飞、熊均平夫妻,男方系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女方初婚无子女。

    河市镇熊家村四组何明春、余梅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丧偶再婚有一个子女。

    河市镇河龙村一组祝晓伟、罗娟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河市镇长江村七组陈平、石鹃凤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么塘乡垭口村四组余光红、陈祥琼夫妻,系两代单传。

    金垭镇金龙村九组张均、胡晓群夫妻,男方系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女方初婚无子女。

    石板镇石河村二组柏忠辉、刘红霞夫妻,男方系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女方初婚无子女。

    石板镇石河村九组王青平、袁英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丧偶再婚有一个子女。

    石板镇石河村三组李云、唐体梅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赵家镇朝阳村四组李益超、皮燕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赵家镇石垭村九组邓家均、龚琴夫妻,系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

    赵家镇朝阳村四组周文轩、皮仕英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赵家镇谷花村六组胡爱初、黄义芳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木子乡真山村六组覃朝明、肖厚玲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

    木子乡大红村四组刘家超,邓家琼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

    马家乡关坪村四组刘万强、王燕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赵家镇街道二居委潘军林、蒋永杰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丧偶再婚有一个子女。

    碑高乡伍龙寺村八组杨瑞富、唐小辉夫妻,系男到独生子女家结婚落户。

    百节镇街道唐方明、李仕毅夫妻,男方系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无子女。

    百节镇双石坝村五组李文、谢发琼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丧偶再婚有一个子女,

    申家乡进宝村三组金德春、陈子珍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丧偶再婚有两个子女。

    申家乡火炭岩村二组王朝兵、何国碧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

    大堰乡双井村六组郝家兵、王敬梅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石梯镇许峰村六组庞啟润、贺思秀夫妻,系两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

    石梯镇磴子村六组符权、覃璐瑶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五四乡庆丰村五组刘德平、张成琼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丧偶再我有两个子女。

    沿河乡左家沟村一组李胜、任慧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丧偶再婚有一个子女。

    堡子镇七孔村五组杨兵、郝英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

    虎让乡桥沟村六组刘平俊、陈霞夫妻,男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女方初婚无子女。

    虎让乡吊岩子村二组张光山,郭德清夫妻,系两代单传。

    南外镇四合社区潘传文、谭孝萍夫妻,男方系离婚再婚无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

    南外镇梧桐梁社区八小区税国珂、刘伟夫妻,男方系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女方初婚无子女。

    南外镇新桥社区五小区蒋生华、吴小琳夫妻,男方系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女方初婚无子女。

    达县大家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马定建,袁小兰夫妻,男方系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女方初婚无子女。

    南外镇仙鹤路广卫大厦邓飞、李苏颖夫妻,男方系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女方初婚无子女。

    南外镇花溪社区二小区刘林陆、肖贵芳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

    南外镇石河村四组刘宗友、张光秀夫妻,系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

    南外镇雷音村八组肖远安、陈习莉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

    达县公路养护管理一段郭正兵、毕卉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

    南外镇雷音铺村八组向可伟、肖远香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

    南外镇临江村一组龚乃林、王应红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丧偶再婚有两个子女。

    南外镇新达集团有限公司李祥平、张倩夫妻,男方系初婚无子女,女方离婚再婚有一个子女。

    以上夫妻,若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有关乡镇计生办及时收回或宣布作废,发给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者,从二OO六年一月起停止发给。

    希接此通知后,及时告知当事人,并榜示七天无异议的,当事人持乡镇计生办介绍和男、女双方一寸证件照片各一张来我委领取生育证。


                          

二OO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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