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街道)受理(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申请授权书);
2、乡镇(街道)开展调查(信息核对、入户调查)(10个工作日);
3、乡镇(街道)审核后对新纳入的在村(社区)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乡镇(街道)确认(2个工作日);
4、区民政局通过“天府救助通”四川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汇总归档。

1、乡镇(街道)受理(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申请授权书);
2、乡镇(街道)开展调查(信息核对、入户调查)(10个工作日);
3、乡镇(街道)审核后对新纳入的在村(社区)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乡镇(街道)确认(2个工作日);
4、区民政局通过“天府救助通”四川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汇总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