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县县委:
按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我县从2006年春季起,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及信息技术教育费,学校只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收费政策变化后,全县学校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学校收入减少。学校向学生减免的项目及标准有:小学生每生每年减免杂费200元,信息技术教育费7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减免杂费280元,信息技术教育费80元。而上级财政的杂费补助是小学每生每年190元,初中每生每年240元,公用经费补助是小学每生每年2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两者品除,小学每生每年减少60元,初中每生每年减少80元,全县学校全年共计减少收入1000余万元。
二、“三保一金”没有经费来源。学生减免杂费后,上级财政补助的杂费及公用经费必须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师培训费等其他)支出。学校原事业性收费项目将全部取消,代管款项必须在期末与学生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学校应缴纳的“三保一金”费用无资金来源。
三、学校历欠债务无力偿还。全县学校除去“普九”欠账,“危改”欠账外,学校用于事业发展的债务约2500万元。根据目前的学校收费形势,根本无力偿还。
为此,我局特向县政府紧急报告,请求政府:
1、本级财政按小学每生每年60元,初中每生每年80元的标准预算公用经费,共计金额1000余万元。
2、本级财政将学校06年的医保基金1131万元,失业保险金180万元,养老保险金130万元,残疾人基金180万元纳入预算,共计1621万元。
3、清核学校历欠债务,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化解。
特此报告
二○○六年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