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党委、各总支、支部、局属各单位:
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局党组决定,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孙洪旗为水利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机关党委、各职能股(室)和局属单位牵头协办,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协调,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具体分工如下: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工作任务:领导干部禁止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禁止领导干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禁止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亲属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和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禁止领导干部为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禁止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用公款购置私用电话、手机、电脑;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落实《廉政准则》的规定,以及落实《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负总责:孙洪旗。具体负责:孔胤。牵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协办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落实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
工作任务:严格控制各种会议,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切实执行公务活动接待标准;严格执行通讯费报销标准;完善通信工具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配备、更换小汽车。负总责:孙洪旗。具体负责:孙胤。牵头单位:办公室、人财股。协办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三、依法行政工作
1、工作任务:规范水行政执法,继续推行行政执法首问责任制、公示制、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严禁吃拿卡要,严禁违反执法程序;严禁执法犯法;落实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各项规定;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负总责:孙洪旗。具体负责:孙胤。牵头单位:水政办。协办单位:办公室、人财股。
2、工作任务:工程建设实行“三制”的规定;依法招投标;专项资金的管理;项目评审;质量监督;决算审计。负总责:孙洪旗。具体负责:吕健、曹文浩。牵头单位:水利股、人财股、办公室。协办单位:局属各单位、工程业主单位。
四、政务公开
工作任务:全面推行厂务、站务、所务公开工作;重大决策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按月公布财务收支;用人公平、公开、公正,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加强群众监督。负总责:孙洪旗。具体负责:孙胤、谢天平、郑道全。牵头单位:办公室、人财股、纪检组、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五、安全工作
工作任务: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程安全、车辆安全、水库渔业船只安全、发电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负总责:孙洪旗。具体负责:孙胤、谢天平。牵头单位:办公室、水利股、防办、水产站。协办单位:局属各单位、工程管理单位。
六、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
负总责:孙洪旗。具体负责:孙胤。牵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
二OO六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