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卢岗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卢岗村八组(王家坝)便民人行漫水桥重建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相关材料我局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卢岗村八组(王家坝)便民人行漫水桥重建工程位于渠江水系巴河流域大堰河大堰镇场镇河段,横跨大堰河,连接大堰镇卢岗村八组与大堰镇铁山村九组(与2023年省级遥感图斑四乱问题台账一致),原人行漫水桥右端于2022年垮塌,重建工程能解决周边村镇居民通行问题,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经济、改善居住条件。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2023年11月27日来函说明(见附件2),该人行漫水桥重建工程应补办手续。
二、《报告》基础资料基本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合适,技术线路正确,内容全面,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和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的要求。
三、基本同意《报告》确定的工程所在河道的防洪标准。依据《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的规定,“人行桥”不对洪水设防。“人行桥”所在河段防洪标准10年一遇,相应流量537m3/S,对应桥址处水位299.93m。
四、基本同意《报告》作出的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项目建设的分析结论、行洪论证与计算成果、防洪影响综合评价和对防洪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
五、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对各方面影响评价结论,建设方案基本可行。
六、你单位应认真落实专家审查意见及《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与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进行放线施工,不得随意挤占河道,严禁将施工弃土弃渣堆放在河道行洪区域内,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制定好工程日常管理制度及防汛预案,做好工程的运行、管理及安全工作。
七、本项目工程属于已建工程补办手续,你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卢岗村八组(王家坝)便民人行漫水桥重建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
稳定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关于水利部下发河湖遥感图斑属实点位办理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
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