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队:
根据中共达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对《三村建设》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考核和奖励的通知”(达委办发[2006]20号)精神,结合我局及定点联系乡、村的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成立“三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重点,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因此,县局决定成立“三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肖胜安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李星万同志任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和办公室、业务股、财会股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实施由办公室、业务股承办。
二、广泛宣传 共同参与
一是在局机关干部职工中广泛宣传,做到人人了解党的“三农”政策,个个参与“三村”建设。二是在定点联系乡、村召开座谈会、发放资料、办黑板报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引导农民朋友积极响应,主动建设生态家园,掌握致富本领。
三、明确职责 措施到位
县局业务股和县粮油科技协会,要在定点联系村举办粮油仓储技术培训2次,粮油市场流通知识培训2次。安保股开展两次农村综合治理法制教育活动。在定点联系村办成3件实事,解决3个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农户协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牵涉到的土地、规划设计等有关事项的审批“绿色通道”和政策优惠等方面的“直通快车”。通过政策宣传落实、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助,使定点联系村村容、村貌有所改善、农业生产有所发展、农民收入有所增加,全村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健全制度 严格考核
要建立“三村建设”长效机制,实行定人、定期考核。具体承办人每两月下村一次,股室负责人每季下村一次,领导小组成员每4个月下村一次,开展“三村建设”工作,并做好记载,作为年底目标考核奖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OO六年三月十八日